为落实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铁建办)牵头商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等相关单位起草了《广西沿海铁路货运价格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5月17日,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并形成了会议纪要。6月20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黄方方参加了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并作了推进广西沿海铁路货运价格调整情况的专题汇报。6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方案》的新闻发布会。7月1日起,南宁铁路局正式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方案》的规定,调整广西沿海铁路货运价格。

《方案》主要内容是:统一取消广西沿海铁路公司管段内固定基价1,适当增加基价2的费率。调整价格后,集装箱运价每吨公里降价0.04元,降幅20%;其他品类货物降价0.01元,降幅5%。价格调整后重点降低铁路集装箱运价,优化大宗散杂货运价,综合运价水平不高于现行运价标准。

《方案》的实施,适当降低了广西沿海铁路货运综合运价水平,解决了广西沿海铁路重复收取“基价1”造成物流成本偏高的问题,对大力发展我区沿海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发挥铁路骨干作用,降本增效,推进广西供给侧改革,发展向海经济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方案》的实施目前已初显成效。截至2017年10月31日,广西沿海铁路完成货物运输4419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88.4%,超计划254.6万吨,超幅6.1%,同比增加458.2万吨,增幅11.6%。按四季度的货运情况测算,预计全年完成货物运输量5400万吨,同比增加582.6万吨,增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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