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检验检疫局扬州分支局检疫人员联合海关工作人员在对一批扬州江港口岸入境换班船员的行李进行查验时,截获一批动物海产品。

在完成相关截留手续后,检验检疫部门对该物品实施了销毁处理,并对携带物品的船员开展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国门生物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

本批被截获的海产品共计25公斤,包括鱼类、龙虾等,携带者为换班厨师,系国家质检总局1712号公告关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的禁止携带进境物。这类物品一旦未经检疫非法入境,将给我国的农林渔业生产和生态安全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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