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冬雾强风季节和今冬明春水上交通安全要求,宣贯《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1月11日,黄浦海事局召开2018年第一季度客运船舶安全共商会,辖区轮渡公司、游览船公司、游艇俱乐部等30余家相关单位参会。

共商会上,指挥中心对即将于1月15日生效的《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宣贯,重点将“游览船密集区”、“掉头区”、“能见度不良情况下禁止开航的条款”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游览船舶广告影响号灯、号型效能,以及游艇俱乐部备案的情况明确了下一步的监管重点。外滩执法大队传达了冬雾强风季节以及“春运”期间的水上客运安全监管要求,督促各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施隐患排查自查,杜绝客船带病航行。

春节前后交通运输高峰时段的水上交通客运安全是近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黄浦海事局将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正式实施,做好辖区季节性通航安全维护工作,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和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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