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原油期货所得暂免征境外企业和个人所得税
财税〔201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
二、自原油期货对外开放之日起,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原油期货取得的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其他货物期货品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