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成反映中国燃料油供需的基准价格

目前亚洲是燃料油最大的缺口地区,新加坡作为亚洲最大的船用油市场,定价权集中在新加坡。我国是燃料油的进口大国和消费大国,理应在世界燃料油市场上具有较大的影响,但是目前国内市场对燃料油的需求难以在现行计价体系中得到反映,中国油商只能作为国际市场燃料油价格的被动接受者,而不是油价的制定者和参与者。目前我国国内燃料油贸易企业与国外油商进行交易时采用三种计价方式,即活价、固定价和活价与固定价结合,且通常以普氏公布的新加坡燃料油现货市场平均价格为计价基础。由于我国没有权威的燃料油基准价格,国内厂商只能利用新加坡价格来指导企业的经营,新加坡市场价格反映的是新加坡当地的市场供求关系,不能真实反映我国国内燃料油市场的供求关系,但却决定着中国企业进口燃料油的全部成本。保税380燃料油期货合约客观上可以形成反映中国燃料油市场供需状况的“价格”,最终有望成为企业在贸易中的基准价,有助于建立市场普遍认可的燃料油期货的“中国标准”。

  二、为实体企业提供价格风险管理工具

过去,由于180CST燃料油期货合约流动性较差,我国从事燃料油现货贸易的企业仅仅在现货市场进行单一买入或卖出,抵抗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的能力较弱。建立并完善燃料油期货市场,有利于为国内燃料油生产商、贸易商乃至终端用户提供一种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合理的定价机制和避险工具。目前参与我国保税燃料油的实体企业包括三个部分,上游中石油、中石化、中船燃为代表的从事石油进口、调和、贸易、仓储的企业。中游是船加油企业,下游是以中远海运为代表的从事远洋船舶运输的企业。中燃、中石化中海、中长燃、中石化舟山、光汇石油均在上海、宁波、舟山以及长江流域展开竞争,对国际船舶加油有较强的吸引力,这些企业燃料油贸易体量大,面临油价波动的风险也大,有充分的套保意愿,保税380CST在之前180CST的基础之上,从合约设计到交割细则考虑到市场参与者的实际诉求,为实体企业提供了可靠的规避风险的工具。此外,国际海事组织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船用燃料的含硫量将从3.5%降至0.5%,亚洲和中东缺乏足够的低硫燃料,该政策对其影响深远,高硫燃料油需求断崖式下跌,低硫燃料油、船用柴油需求崛起,燃料油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大,实体企业更加需要套保工具来规避价格变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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