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海事局获悉,第12次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在新加坡召开,会议由广东海事局局长陈毕伍和新加坡海事港务局局长助理M.斯加共同主持。来自中国、东盟国家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共约100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广东海事局、上海海事局、天津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和上海海事大学组团参加会议。

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会议是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和“交通强国”战略,在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框架下加强中国与东盟海事机构交流协调的长期合作机制系列会议,旨在推动我国倡导的相关交通海事技术合作项目和技术标准得到东盟相关国家的支持、参与和推广运用。

据了解,本次会议重点是提出渡运安全治理、非公约船舶技术标准、船舶排放控制等新议题,审议IMO(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审核和海上货物安全运输合作通讯工作组报告(中国为通信组协调人)、澜沧江湄公河水上安全监管项目、中国-东盟海事海员教育培训发展战略等工作的最新进展。东盟各国对中国在会上提出倡议表示积极支持和响应,对中国海事局在加强区域渡运安全治理及近年来开展的一系列海事技术合作项目等作出的努力表示赞赏。本次会议进一步拓展了中国-东盟海运互联互通合作范围,强化了中国与东盟各国海事机构合作共识,进一步输出了中国经验和技术标准,提升了我在东盟地区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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