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8日下午,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施文婷、陈玉莲2名干警携带广州海事法院海商庭、海事庭、珠海庭、汕头庭共20余宗案件的诉讼文书,驱车横穿整个深圳市区,前往洋浦中良公司在深圳市南山区的办公场所执行送达。在将这20余宗案件的文书张贴留置完毕后,已是晚上7点多。这已是深圳法庭在两周内第三次派人前往该地址送达诉讼文书。

自7月份以来,涉及洋浦中良公司的多宗案件在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审理。为送达诉讼文书,深圳法庭曾先后向洋浦中良公司的工商登记地址以及其他当事人提供的洋浦中良公司在深圳市南山区的办公场所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但邮件均被退回。面对这种情况,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谢辉程副庭长并没有放弃努力,他主动联系海口海事法院核实洋浦中良公司在海南的经营场所情况,并亲自带领干警前往洋浦中良公司在深圳市南山区的办公场所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并向业主核实,该办公场所确系洋浦中良公司承租,且尚在租赁期内,但已无人办公,大厅内有明显的“洋浦中良海运有限公司”名称,正门上张贴有洋浦中良公司发布的暂停航线经营公告,公告内写明了债权人向洋浦中良公司申报债权的联系邮箱。该地址应为洋浦中良公司的有效送达地址,在无人签收诉讼文书的情况下,可进行留置送达。

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在核实洋浦中良公司位于深圳的送达地址后,考虑到其他庭室涉洋浦中良公司的案子还存在送达难的问题,程生祥庭长主动联系立案庭徐春龙副庭长,希望能为他们在送达方面提供帮助。同时,程庭长指示深圳庭干警,要积极接受其他庭室的送达委托,利用深圳庭所处的地理位置优势,协助开展向洋浦中良公司的送达工作,并及时向委托庭室回复送达情况,尽可能把广州海事法院这批涉洋浦中良案件的送达做扎实。通过委托深圳法庭向洋浦中良公司送达诉讼文书,广州海事法院大量涉洋浦中良案件避免了因公告送达造成案件久拖不决而给当事人带来的诉累,减少了案件沦为长期未结案的可能,也充分体现了广州海事法院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和以大局为重的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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