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首届海事法治圆桌会议暨中国海事法治论坛(2018)”在京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主办,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承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武汉海事法院、长江航务管理局、武汉航运交易所、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国船东协会、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中国港口协会、中国海商法协会、长江海商法学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不同司法机关、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和实务界代表的八十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稿)》(以下简称《海商法(修订稿)》)总则、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内河运输和内河船舶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本次会议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60年所庆系列活动之一。会议开始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国际法研究所代所长陈甦研究员、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先后会见了京外来宾和相关机构的代表,表达了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对涉海法律学科建设的重视和《海商法》修订工作的支持。

欢迎辞

由于时间所限,本次会议一切仪式从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刘敬东研究员主持致辞阶段,并简要介绍了首届海事法治圆桌会议召开的背景和目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致欢迎辞,表示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高度重视涉海法律学科建设,希望本次研讨会助力《海商法》的修订、健全和完善我国海事法律法规,促进新时代中国海事法治事业的发展,并以修法与立法的区别、一般法与特别法关系为主题发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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