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仓海关对一艘印度尼西亚入境船舶实施登临检查时,在中国籍换班船员行李中查获紫檀手串2串,总重150克,初步鉴定为紫檀属种,这也是太仓海关在两个月内第二次查获紫檀制品。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檀香紫檀属于濒危物种,在没有国家濒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书的情况下,不允许携带、邮寄进出境。据了解,今年以来,太仓海关已先后在国际入境船舶中截获鳄鱼皮皮带、鱼化石等多种禁止进出境物品。

 

随着人员交流和经济往来频繁,进出太仓港的船舶日益增多,给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太仓海关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反走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太仓海关将进一步完善措施,联合口岸、边检等单位,积极构建安全新屏障,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全方位、全覆盖态势,确保太仓口岸的国门安全。

  



 

为此,太仓海关关员提醒,凡是携带出入境的国家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均须持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向进出境海关申报。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海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当事人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太仓海关已对相关物品进行暂扣,待进一步处理。

为什么小叶紫檀制品出入境涉及走私?

小叶紫檀,学名:檀香紫檀,属于国标红木范畴,是世界最贵重的木料品种之一,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需在政府监管下,凭濒危物种出口许可证限制性交易。所以小叶紫檀及其制品入境中国,必须携带相关政府的证明文件,并且向海关申报,不申报且无证携带、运输、邮寄等行为都涉嫌走私濒危物种及其制品,面临被扣留、罚款等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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