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国海事领域行政法研究,服务建设海洋强国、交通强国重大发展战略,大连海事大学主办,大连海事大学中国海事政策法规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和辽宁省重点人文社科基地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共同承办,首届“中国海事行政法研究论坛”定于2019年11月2日在大连举行。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届论坛主题:“水上交通安全法律制度研究”

二、论坛议题

部门行政法基本理论及水上交通安全法律制度等相关问题

(具体参考议题见附件一)

三、参会人员

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从事行政法、海事领域法律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在校研究生等,海事行政机关和港航企事业单位的专家、骨干、业务主管等,立法、司法机关的专家和相关法律服务机构的律师。

四、参会论文和专题文章

欢迎参会人员提交论文、专题文章参会,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请在上述截止日期前将文档发至会议联系邮箱,邮件主题名为:作者姓名+论文题目。

为便于汇编论文集,提交论坛交流的论文应符合相应学术规范,论文的具体格式要求请参见《中国海商法研究》2019年刊发的论文格式规范,投稿论文择优推荐《中国海商法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

五、论坛日程

论坛设有主旨发言、专题发言、论文交流、提问互动、讨论回应等环节,围绕议题展开学术交流。

论坛地点为大连海事大学,会期一天(11月2日,11月1日报到)。

六、参会费用

论坛不收取会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费用。参会人员个人交通、住宿费需自理。参会人员可以自行预订大连海事大学周边酒店,也可与会务组联系。

七、其他

论坛主办和承办单位原则上给参会人员发送电子版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如需纸质版通知或邀请函的,请与会务组联系。

请申请参会者于2019年10月15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会议联系邮箱,邮件主题名为:姓名+报名回执。承办方将会在2019年10月25日前通知投稿人是否担任论坛的主持人、发言人、点评人等。

八、论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论坛会务组联系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边明燕老师,

联系电话:0411 84725210 ,

联系邮箱:dlmu_dzs@dlmu.edu.cn

大连海事大学

2019年7月30日

附件一

首届中国海事行政法论坛参考议题

(一)部门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海事行政法的范畴、原理、规则等问题

(二)《海上交通安全法》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协调以及国际发展趋势和借鉴问题,水上交通安全法律制度与其他涉海(水)法律制度的协调问题

(三)强化内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制度问题

(四)地方政府的综合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船舶所有人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海事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管责任的关系问题

(五)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与国内航行规则的制度安排问题,内河分道通航制与内河传统航行规则的协调问题

(六)港内与港外水域水上过驳作业管理以及航道与航路、定线制管理法律制度的协调问题

(七)岸线施工、水上水下施工、水上活动的通航安全法律保障问题

(八)强制引航、引航服务、深海引航的法律规制

(九)水面自主船舶试验、运营的海上交通安全管理问题,水面自主船舶在港口及附近水域船岸协同中的引航站岸基支持作保障作用等的法律规制

(十)我国管辖海域航行自由、无害通过的法治环境,及其与航行安全、海上交通秩序、海洋环保的关系问题及法律规制

(十)水上搜救的法律制度安排(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的关系,职责范围、组织协同、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等)

(十一)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制度完善,调查与处理分开的机制问题,安全调查与行政调查、司法调查的关系问题及其法律规制

(十二)海上运输通道安全保障及海上交通安全法律制度的域外适用问题

注:上述提纲供撰写专题报告、论文交流、讨论交流参考

附件二

微信图片_2019101114123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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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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