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面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今天(11月4日),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在上海召开会议,谋划推进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这是海事全力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部署,助推交通强国和海洋强国建设的重大举措。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海、浙江、长江、江苏、连云港海事局及东海航保中心 并共同签署了《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

示意图,图源:互联网

  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长三角基本建成信息互通、监管互动、资源共享的海事高效监管体系和便利通行、精简便民的海事优质服务体系,海事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优化,海事信息共享更加广泛顺畅,监管救助执法水平显著提升,服务人民助力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为实现“一流海事服务、一流航海保障、一流海事队伍、一流装备设施、一流国际影响”做出表率,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到2035年,全面建成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体系,建成全国海事“五个一流”的样板区、现代化发展的引领区和区域一体化融合发展的示范区。
  交通部海事局已经成立由部海事局、5个直属海事局、4个省级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机构和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组成的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过程中政策制定、举措实施、体制机制创新、经验复制推广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同时建立健全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密切协同,用好各方面优质力量和资源,清“淤点”通“堵点”解“难点”,形成推动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强大合力。初步明确了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思路举措,提出了涵盖创新区域一体化协调机制、提升数字监管能力水平、提升水上安全区域协同能力、强化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推进船员队伍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6个方面的24项具体工作任务,努力构建“信息互换、执法互认、监管互助,营商环境联建、重点领域联管、信用治理联动”的“三互三联”治理格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水上交通安全共同体。
  此外,《意见》还强调要加强跟踪评估,特别是对重点任务和重要节点的跟踪监测,形成长期有效的动态跟踪机制,及时发现、反馈存在的问题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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