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底爆发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何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控制、减轻和排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是这次疫情带给新中国的一个重大课题,而应急情况下的运输物资保障问题便是其中最重要也是最为关键的子课题。自2003年“非典”以来,我国逐步开展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体系的建设,以更好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物资、人员、资金需求的紧急保障难题。本文系统阐述了我国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体系建设现状,并提出构建我国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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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3年“非典”爆发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体系的建设。经过十几年的建设推进,我国从法规政策、制度规范、应急预案、运力储备、应急补偿、协同联动等多方面不断加强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体系建设。

(一)法规政策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应急物资运输,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国家出台了多项法规政策,目前,与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相关的法规政策如表1所示。

表1 国家层面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相关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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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规范

《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都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和与之匹配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提高应急物资综合协调、分类分级保障能力。目前,国家出台的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相关制度规范如表2所示。


表2 国家层面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相关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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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应急预案

2005年底,国家层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5件专项应急预案、80件部门预案,全国31个省(区、市)的省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也已编制完成,基本形成由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部门应急预案和地方应急预案四个部分组成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至2012年底我国已编制应急预案超过550万件,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2018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综合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提高综合交通应急响应能力及保障能力提供指导。

(四)运力储备

交通运输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运力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运力保障工作。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协调相关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工作。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协调相关省(区、市)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 等单位做好水路应急运力保障工作。同时,建立了紧急运力动员调用机制,按照“平急结合”原则构建应急保障运 力,以省为基本单元,构建满足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战略物资运输需要的国家应急运输保障车队。以地(市、州、盟)为基本单元,组建了省级道路客、货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完善港航企业联动机制,依托大中型港航企业提供运能保障,建立了部级、省级水路紧急运力储备。

(五)应急补偿


紧急征用单位和个人财产是保障及时应对、有效处理突发事件的必要措施。关于应急财产的征用补偿,在我国《宪法》《国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都有相关规定。涉及到应急物资运输的征用补偿,交通运输部也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应急物资运输中单位和个人的交通工具等财产的紧急征用和补偿提供了政策指导。相关的规定内容具体如表3所示。


表3 应急补偿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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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协同联动

汶川地震在给全国人民带来巨大悲痛的同时,也暴露了政府在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等的问题。为此,国家积极探索完善城市应急联动综合应急管理模式,加强城市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多部门联合协调行动能力,逐步实现应急保障工作的统一调度、部门联动、资源共享、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在应急物资运输的协同联动方面,《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起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协调联动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协同应对超越管辖区域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2013年雅安地震发生后,交通运输部立即在全系统启动公路应急处置机制,通往灾区的高速公路全部实施免费通行;与公安部开展协同联动,迅速组织抢险机具、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公路抢通保通,组织客货车辆,作好人员、物资运输保障。这次灾后跨部门协作的案例体现了国家在突发事件协同联动机制方面的不断进步和完善,机制措施执行有力落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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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推动应急运输法规不断完善

应急运输机制中的法律机制是一种强制性的动员机制,也是一种强制性的保护机制。通过加强立法,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应急响应中的职责,确定应急处置的梯级支持体系及其响应程序,从制度上确定义务支援机构;明确应急车辆征用的主体、程序;明确建立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和应急处置补偿机制;明确应急运输中财产和人员的保险问题等。

(二)逐步健全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机制

在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体系中,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协调机制,确保任何部门、任何地方都不得禁止或限制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通行,并为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提供便利,确保应急物资、重要生活物资、重要生产物资的运输得到有效保障。

  (三)协调完善应急征用补偿机制

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物资征收、征用、调用的补偿机制,补偿标准应根据物价水平、人员工资标准、损耗情况以及实际的各项支出等情况科学制定,形成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长效机制。

  (四)加快编制全国交通系统应急运输预案

编制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应急运输预案,充分考虑与其他预案的衔接,把应急运力储备、调用流程、通行证政策、应急补偿、协同联动等相关内容纳入应急预案。同时制定相关指南指导各省进行应急预案编制。

  (五)统筹建立应急运输保障信息系统

开展应急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确保信息渠道畅道,提高管理人员查验和车辆通行效率,提升运输保障能力和水平。融合大数据分析,为突发事件的研判形势和做出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整合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根据需要科学、及时进行运力调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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