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港站、工具重大疫情防控技术规范介绍

水科院交运中心  唐海齐  2020年7月10日

(一)研究背景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复工复产顺利进行,指导有关运输企业、场站等建立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尽快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交通运输生产秩序,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尤为重要。2020年3月6日,交通运输部科技司下达《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研究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标准编制工作,用以指导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领域运输企业建立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尽快建立与防疫防控相适应的交通运输生产秩序。

(二)参编单位

标准的负责起草单位为: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主要承担了港口客运、港口货运、客运船舶和货运船舶的起草工作,并对基本要求内容提出了水运行业的特殊规定要求。

(三)主要工作过程

2020年3月,开始《指南》编制各项准备工作,确定参编人员,为《指南》编制组成立做准备,并在京组织召开了《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编制工作视频启动会。会议明确了编制工作分工、进度安排与成果形式,并对框架体系的相关技术内达成了共识建议,指南的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2020年4月,根据交通运输部科技司意见,将《指南》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调整为《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交通运输港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两部标准。后经讨论,再次调整为《交通运输工具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交通运输港站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技术指南》,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四)标准主要内容介绍

《交通运输港站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规定了交通运输港站新冠肺炎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汽车客运站、货运站(场)、客运港口、货运港口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包括消毒、通风、体温检测、人员防护、运输组织、隔离区设置和应急处置等。

《交通运输工具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规定了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公共自行车、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客运船舶、货运船舶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包括消毒、通风、体温检测、人员防护、运输组织、隔离区设置和应急处置等。

两项标准均在基本要求中分别对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风险分级、信息收集与报告、应急资源、宣传教育等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此外,对于载客12人以下的客船、乡镇客运渡轮及与外界不通航的公园、封闭性风景区内的水上乘客运输的船舶或站场、三级及以下港口客运站的新冠肺炎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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