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海事和港口管理局(MPA)于8月25日发布了在新加坡港口靠泊、锚地作业的船只新冠疫情防控的最新预防措施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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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加坡最新指南,新加坡在确定COVID-19大流行的预防措施时,将继续采取基于风险的校准方法。到达新加坡港进行诸如船舶维修保养、检验和检查之类的活动的任何船舶的所有人、代理人或船长,除加注燃料油和船舶补给品采购外,要求岸上人员登船服务的,必须提前通知并提供相关信息给港口部门。

船东、当地代理或船长,必须在船舶抵达新加坡前三天通知港口,如船舶将进行上述活动(如船舶维修保养、检验和检查),需要岸上人员(例如验船师、保赔代理人、管理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将在锚地或码头登船的,应向港口方提交以下信息:

1.船名;

2.服务提供者名称;

3.登船目的和工作范围;

4.岸基人员的姓名和当地联系电话;

5.预定的登船日期和时间;

6.服务提供商的安全管理措施(SMM),其中必须包括登船前、进行船上工作时和完成工作后的安全间隔和COVID-19预防措施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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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需要提交给岸上的海洋安全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电子邮件:pms@mpa.gov.sg。

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和提交所需信息的任何船舶的船东、代理或船长,将被裁定违反《新加坡海事和港口管理局法》(第170A章)第44条,一经定罪,最高罚款$10,000。

如果未提前通知岸上,岸上人员将无法登上该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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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登船的岸上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

务必做到:

如果您身体不适,要留在家里看医生;

如果您开始感到不适,请立即离开工作区并向雇主报告;

要求指定工作和休息区;

缩短在船上的停留时间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感染;

必须始终戴上口罩(除非工作活动要求不戴口罩);

必要时穿戴其他合适的个人保护设备(PPE),例如手套、护目镜/面罩和防护服;

保持安全距离(至少相距2米)并避免与船员身体接触;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例如经常用肥皂洗手或使用洗手液;

携带和食用自己包装的食品和饮料;

与船员分开进餐。

务必杜绝

即使症状轻微也不要上班;

不要在船员居住或公共区域闲逛;

不要在来访船上逗留过夜;

请勿重复使用PPE,并将用过的PPE放在指定处置箱中;

不要握手接受问候替代;

避免触摸眼睛、鼻子和嘴巴;

不要食用容器中的食物和饮料;

不要与他人分享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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