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球新冠疫情依然复杂严峻,多个中国驻外大使馆就赴华申请健康码要求发布了最新通知!

日本

中国驻日本领事馆提示“非必要,不旅游”。如确需赴华,自2021年9月13日(含)起,请按以下政策申请赴华健康码。9月13日前机票健康码政策见此前通知。

测试要求

请于登机前2日(以采样日为准)内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的指定测试机构达成新冠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双测试,取得大使馆指定格式的测试证明(模板已发至各机构)。

核酸测试严禁唾液或邮寄采样。所有年龄游客均需进行测试和申请健康码,36个月以下儿童可使用指尖采血进行抗体测试。测试证明上须最少填写一个联系电话。

无阳性史人员申请要求

1.未接种疫苗且测试结果为双阴:

上传双测试证明,日本居留证明(在留卡、住民票、签证等)和机票订单。外籍人士还应上传有效的中国签证或居留许可。

2.已接种疫苗且测试结果为双阴或抗体阳性:

双测试采样日与疫苗接种达成日最少相隔14天,否则将导致健康码审核不通过。例如9月1日达成疫苗全程接种,双测试的最早日期为9月16日。

申请时在上述1.的资料外,同一时间上传疫苗接种证明(含抗体阴性人员)。在日本接种疫苗人员需上传所在地政府部门发行的“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 予防接種証明書”(如下图),使馆不认可其余任何形式的日本接种证明。

有阳性史人员申请要求

(一)人员范围

1.未接种疫苗,曾确诊新冠肺炎或核酸、抗体测试结果任一项为阳性。

2.曾确诊新冠肺炎或核酸、抗体测试结果任一项为阳性后,达成疫苗全程接种满14天。

3.达成疫苗全程接种后出现核酸阳性。

(二)申请步骤

1.进行一次肺部CT或X光测试和两次(最少间隔24小时)核酸测试。三次测试结果出具后3日内,将肺部无异常诊断证明和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发至hesuanjapan@163.com供使馆预审,邮件题目注明“姓名-申请预审”。

注:此三次测试无指定机构,证明亦无指定模板,但需为带医生签字(章)或医院盖章的纸质证明,不可使用邮件结果通知,严禁唾液或邮寄采样。孕妇(需提交妊娠证明)可不做肺部测试。

2.按使馆邮件通知要求进行很多于14的天居家隔离管理及健康状况监测,确保健康状况无异常。隔离完结后签署《居家隔离管理承诺书》。

3.登机前2日内在中国大使馆指定测试机构进行双测试,取得双阴性证明。如抗体为阳性,请同一时间提交达成疫苗全程接种证明。

凭上述材料和日本居留证明(在留卡、住民票、签证等)、机票订单(外籍人士还应上传有效的中国签证或居留许可)申请健康码,注意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否则将导致健康码审核不通过。

转机人员及自日本乘机回国船员

1.日本机场不为转机游客提交测试,请游客切勿来日本转机。若确需从第三国(地区)经日本乘机赴华,请入境日本后进行14天自主隔离,签署《居家隔离管理承诺书》后再申请健康码。申请时请上传日本入境章。

2.驻日大使馆不为自日本出发经第三国或港澳台地区转机赴华人员发放健康码。因转机产生的停留、遣返等后果由个人承担。

3.自日本乘机回国的船员,入境日本后需进行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再进行双测试。例如9月1日自港口登陆,双测试的最早日期为9月16日。申请健康码时请同一时间提交上陆许可和由船公司出具的《船员隔离闭环管理证明书》。

马耳他

为保障国内外广大同胞健康安全,自2021年9月3日起,中国驻马耳他使馆对健康码(针对中国籍乘客)/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针对外国籍乘客)(以下统称健康码)受理要求更新如下:

一、所有拟从马耳他始发赴华人员,均须在马耳他登机前申请中国驻马耳他使馆的健康码。凡在马耳他登机后再申请健康码的我馆将不予受理。

二、即日起,在马中资机构或企业拟回国人员,须在登机前进行21天的自我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确保不与外界接触(行前双检测除外)。并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中资机构或企业主管出具的企业人员隔离管理承诺书(附件1),否则无法获得健康码。

三、即日起,对于从马耳他登陆拟搭乘航班赴华的船员,应在马耳他进行至少14天隔离闭环管理,船员公司主管应出具企业人员隔离管理承诺书(附件1)。隔离期间无异常的,可凭登机前48小时内双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申请健康码。

四、赴华人员如已在国内或者当地接种新冠疫苗,请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14天后再进行核酸和IgM血清抗体双检测(未接种疫苗人员无14天相关要求)。请在防疫健康国际版小程序上传核酸与IgM抗体检测 “双阴性证明”的同时上传“疫苗接种证明”。证明中须含有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疫苗名称、第一剂注射日期、第二剂注射日期、注射地点、医生或医疗机构签名、签章。接种单剂次疫苗(如强生等疫苗)应在完成接种14天以上再进行双检测(如9月1日接种,则赴华前的双检测应于9月15日以后)。

五、对完整接种新冠疫苗后核酸检测阴性而IgM抗体检测阳性的乘客,申请健康码时还需如实填写《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附件2)并亲笔签名后上传。对于完成接种未满14天的人员,即使登机前所有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我馆也不审发健康码。中国驻马耳他使馆将综合审查上述证明和声明后审发健康码。乘机时,请随身携带健康码、疫苗接种证明以备查验。

七、对曾密切接触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人员,当事人应提交距最后一次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接触日期间隔满14天的核酸与IgM“双阴性”检测证明(即如最后一次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接触日期为9月1日,检测采样日期应在9月15日以后),否则无法获得健康码。

中国驻马耳他使馆再次重申此前申请健康码的有关要求:

八、从马耳他始发并中转赴华,全程仅限中转一次。在申领健康码时请同时上传您(马耳他-中转国-中国)的全程机票行程单、护照和在马耳他的居留证明(当地居留卡、公民卡或签证)、疫苗接种证明(如有)。

九、对拟通过第三国中转赴华的,提醒您务必关注我驻中转地使领馆官网对申领健康码的有关要求。建议在中转地停留时间不要超过72小时。中转地使领馆均要求提供始发地使领馆审发的绿码截图,请在取得我馆健康码绿码后及时截屏保存,如无中国驻马耳他大使馆健康码审发记录的,须在中转地进行两次“双检测”,且两次“双检测”须在当地不同检测机构交叉进行,否则中转地使领馆将拒绝为您审发健康码。

重要提醒:

1、关于健康码审核耗时:我馆工作人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尽快审核,包括周末和节假日。请勿催办,确有特殊紧急情况的乘客可拨打我馆领保联系电话联系处理(领保电话:00356-77739008)。

2、请拿到检测证明后,务必仔细核对检测证明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存在错误务必及时联系检测机构进行修改。

3、请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和检测情况,如发现造假或瞒报,我馆将通报国内有关部门严肃追责,切勿以身试法。

4、健康码并非登机赴华的唯一要求,各中转国、航空公司均可能设置额外入境、登机要求,因此请务必提前了解有关中转国入境、转机等有关政策。

5、如有其他疑问,请查看“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申报说明与常见问题解答链接:

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

葡萄牙

9月3日,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再次提醒大家继续坚持“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为方便赴华人员全面准确掌握申请健康码有关要求,现将截至目前最新要求梳理汇总如下:

一、航班要求

(一)常住葡萄牙人员须乘坐直航赴华,即由北京首都航空公司承运的里斯本-西安航班。使馆不为从葡萄牙前往第三国中转乘客审发健康码。

(二)常住国有赴华直飞航班人员请勿来葡(包括乘飞机、自驾或搭乘其他各类交通工具)转机赴华。使馆不为此类人员审发健康码。

(三)常住国无赴华直飞航班人员,且仅经葡萄牙中转赴华,须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健康码,并向北京首都航空公司报备,按要求在葡完成检测后向使馆申请健康码。

注:北京首都航空公司暂不承运自南非、巴西、印度、尼泊尔、英国、安哥拉、莫桑比克、意大利、西班牙经里斯本中转赴华乘客。

二、检测要求

(一)综合使馆和北京首都航空公司要求,自葡萄牙始发人员应在登机前2天内在使馆认可的检测机构按要求完成核酸、血清IgM和血清IgG检测。

(二)综合使馆和北京首都航空公司要求,经葡萄牙中转赴华乘客应在登机前2天内在使馆认可的两家不同检测机构分别完成核酸、血清IgM和血清IgG检测。如IgG检测结果为阳性,需进行肺部X光片检测。

三、检测项目

(一)未接种疫苗人员:核酸、血清IgM(检测项目名称应包含Anti-Spike)和血清IgG检测(检测项目名称应包含Anti-Spike);

(二)完成疫苗接种人员:

接种灭活疫苗(如中国的国药疫苗、科兴疫苗等)人员:核酸、血清IgM(检测项目名称应包含Anti-Spike)和血清IgG检测(检测项目名称应包含Anti-Spike);

接种非灭活疫苗(如辉瑞、莫德纳、强生、阿斯利康等疫苗)人员:核酸、针对N蛋白的IgM抗体检测(IgM Anti-Nucleocapside)和针对N蛋白的IgG抗体检测(IgG Anti-Nucleocapside)。

注:完成疫苗接种人员指已接种疫苗所需全部针剂数量满14天人员。完成疫苗全部针剂接种但未满14天人员,使馆将不予审发健康码。未完成疫苗所需全部针剂(如应接种2剂但只接种了1剂)、接种程序不符合间隔要求(如同一天内接种2剂疫苗)、无疫苗接种证明等,均视为未完成接种。

四、检测报告要求

(一)核酸检测报告应明确标注:采样方式为鼻咽拭子,检测方式为实时荧光RT-PCR方法;

(二)血清抗体检测报告应明确标注:采样方式为抽取静脉血,检测方式为化学发光法(Quimioluminiscencia),目前对各类基于其他技术的检测、快速检测等均不被认可;

(三)检测报告需包含检测日期、被检测人姓名、年龄、检测机构名称、地址、检测项目、采样方式、检测方式、医生签字等信息。

五、有感染史人员

曾确诊或核酸检测、IgM、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人员(因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导致抗体阳性除外),应按照有感染史人员处理,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基本信息、确诊或检测阳性报告;

2、7日内的葡具有资质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CT或X光检查影像学诊断证明及原片;

3、3日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检测需间隔24小时,应在使馆认可的两家不同检测机构完成)。

注:如申请人9月1日确诊或检测结果为阳性,则肺部影像和两次核酸检测日期均应晚于9月1日,如9月10日提交邮件申请预审,则肺部影像拍摄日期应在9月3至10日之间,两次核酸采样日期应在9月7至10日之间。

(二)居家隔离:使馆预审通过后,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进行隔离和健康状况检测。申请人需进行至少14天隔离管理并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隔离和健康状况检测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呼吸道不适等疑似症状应立即联系使馆并按要求进行检测。

隔离和健康状况检测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的,隔离期满后需通过邮件向使馆报备,并在登机前2天内按要求进行检测,申请健康码。

六、行前隔离

(一)所有中资企业项目人员均须提前21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确保不与外界接触。隔离结束后,提供企业盖章的隔离证明,申请健康码时须提交上述证明。

(二)在葡萄牙登陆并拟自葡搭乘航班赴华船员,应在葡进行至少14天隔离闭环管理,申请健康码时须提交船公司出具的14天闭环隔离证明。

七、健康码申请材料

核酸、血清IgM和血清IgG检测报告

申请人护照资料页

申请人葡萄牙有效居留或签证

持中方相关有效居留许可(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团聚类居留许可)或2020年3月26日之后签发的有效赴华签证(外籍人员)

机票行程单

疫苗接种证明和《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完成疫苗接种人员)

21天隔离证明(企业人员)

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有感染史人员)

我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绿色健康码截屏(中转乘客)

收到上述材料后,使馆将对申请人的检测报告和疫苗接种证明进行审核,并对符合要求人员审发健康码。

八、健康码申领方法

(一)中国籍乘客:中国公民应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入口,选择检测机构所在地区如实填报个人情况。经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审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二)外国籍乘客:外国籍乘客应访问网址 https://hrhk.cs.mfa.gov.cn/H5/,注册并登录后选择检测机构所在地区,如实填报个人情况。经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发布自法国搭乘航班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须知。

image.png

▼ 全文如下 ▼


一、总体要求

自法国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无论自法国直飞,还是自第三国来法中转,均须在法国指定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并向中国驻法国使领馆申领绿色健康码。

二、检测时间

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均应于乘客登机前2天内在法国完成,以采样时间为准,不精确到小时。如航班时间为1月3日,则取样时间最早为1月1日(全天)。

三、检测机构


(一)中国驻法国大使馆指定检测机构信息如下:

image.png

(二)其他中国驻法总领馆指定机构情况,请及时关注各馆网站通知。

(三)自摩纳哥经法赴华乘客,可在Centre Scientifique de Monaco进行检测,并向驻法国使馆申请健康码。

(四)自第三国来法中转赴华乘客,可在巴黎戴高乐机场中转区指定机构进行检测。

四、自法国始发人员检测要求

(一)请在登机前2天内在指定检测机构完成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各一次采样、检测,并凭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根据所在领区,向驻法国使领馆申领绿色健康码。

(二)申请人还需上传居留证明、签证等材料,证明个人常住地为法国(或摩纳哥),否则无法获得健康码。

(三)在法中资机构和项目拟回国人员,需在登机前进行至少21天的隔离闭环管理。自法国搭乘航班赴华的登陆船员和临时来法出差人员,应在当地进行至少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上述人员应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企业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否则无法获得健康码。

(四)对于已接种疫苗人员:完成接种疫苗所需全部针剂数量满14天的人员视为接种人员。应接种两针但只接种一针的、同一天内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均不视为接种人员。请在完成接种14天后赴华,接种完成不满14天的,即使符合“双阴”要求,亦不予审发健康码。

接种灭活疫苗人员,如IgM抗体检测为阳性,请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正式接种证明。对于接种外国非灭活疫苗人员,由于使馆领区3家指定检测机构均已实现对IgM抗体N蛋白的检测,请在检测时向检测机构说明接种情况。如抗体N蛋白检测结果呈阳性,说明系感染所致,不符合申请要求。非使馆领区人员,请关注所在地总领馆网站。

(五)对于有感染史人员:曾在医疗机构确诊患有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IgM(非疫苗导致)、IgG抗体任一项检测曾呈阳性的人员,均视为有感染史人员。此类人员如需赴华,请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以及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二次核酸检测后3天内发送至所在地使领馆邮箱。相关馆审核回复后,请自我隔离14天,并持登机前2天内的核酸和IgM抗体阴性检测证明申领健康码。

(六)为减少旅途感染风险,驻法国使领馆不再为自法国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的乘客核发健康码。请大家选择直飞航班赴华。

五、自法国中转赴华人员

(一)始发国有直飞赴华航班的人员,请勿经法国转机赴华,否则无法获得健康码。

(二)始发国无直飞赴华航班的人员,如第一程中转地有直飞赴华航班,请勿来巴黎二次中转赴华,否则无法获得健康码。

(三)转机人员须在出发前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健康码。抵达戴高乐机场后,须在机场完成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然后向我馆申请健康码。请注意选择标签为“戴高乐机场”的检测机构,并上传完整报告(第1、2页),如实填写全部行程信息。对未获得中国驻始发地使领馆健康码的,我馆不予发放健康码。

(四)来法转机人员在始发国购买机票时,须同时向法国戴高乐机场实名预约中转检测。抵达戴高乐机场后凭护照、机票和预约确认函检测。中转时间不足10小时的,航空公司暂不予售票。请留意检测中心开放时间,并仔细阅读相关销售条款。

(五)中转时抗体检测呈阳性(非疫苗导致)的乘客,须自行返回始发国,不能继续赴华行程。中转时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乘客,请严格按照机场要求隔离,待转阴后自行返回始发国。相关费用均需自理。相关人员返回始发国后,须尽快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报告个人感染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六)为防止疫苗接种证明造假,已接种人员请在出发前申请健康码时同时上传接种证明,由中国驻出发地使领馆核查后在健康码上备注“接种情况已核”。否则,如在戴高乐机场查出抗体阳性,不予发放健康码,请自行返回始发国。

(七)戴高乐机场检测报告为电子版,请在收到短信或邮件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报告并上传,避免到检测机构领取纸质版。

(八)为防止代检作弊,戴高乐机场和赴华航空公司实施手环身份认证制度。请在检测机构佩戴手环,登机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如手环遭破坏,不予登机,须重新检测并改签航班。

(九)由于戴高乐机场不为2岁以下儿童做血清抗体检测,请相关人员切勿来法转机,以免滞留。

六、健康码申领方法

(一)中国籍乘客

中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报告后,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入口(附件1)或者网页版选择检测机构所在领区,申报个人情况并上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报告。经中国驻法国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二)外国籍乘客

外国籍乘客应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报告后,通过访问网址https://hrhk.cs.mfa.gov.cn/H5/,注册并登录后选择检测机构所在领区,申报个人情况并上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报告。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八、特别提醒

(一)中国驻法国使领馆会在收到检测报告后尽快审批健康码,包括周末和节假日。请勿通过电话、邮件催询,以免占用工作资源,干扰审核进度,最终影响本人或他人行程。

(二)以上政策涉及所有乘客,包括婴儿、儿童。

九、此前我馆发布的有关通知与本须知相冲突的,以本须知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发布通知

当地时间9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发布从洛杉矶离境赴华人员健康码申请具体安排。

image.png

▼ 全文如下 ▼

当前,全球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国际旅行存在较大感染风险。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郑重提醒,务必充分考虑防疫大局和跨境旅行风险,切实做到“非紧急、非必要、不旅行”。

根据此前驻美使领馆发布的通知,2020年12月23日起,除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外,从洛杉矶离境赴华的中、外籍乘客,均须在值机前2日内在指定机构检测并申请健康码。根据中国主管部门最新要求,现更新健康码申请相关要求。

一、选择直飞航班

由驻洛杉矶总领馆负责审核健康码的航班如下:国航CA 988(洛杉矶→天津)、CA 770(洛杉矶→深圳),南航CZ 328(洛杉矶→广州),厦航MF 830(洛杉矶→厦门)。

二、前往指定机构检测

(一)【指定机构】洛杉矶指定检测机构名单。

(二)【查验身份】受检乘客必须本人亲自到指定机构接受采样。携带本人登机时使用的护照(旅行证、“回乡证”或“台胞证”等)原件,主动出示证件并配合查验身份。任何伪造身份接受采样或找他人代检的,当事人健康码将被锁定或被禁止赴华。

(三)【签署同意书】签署机构提供的书面同意书,同意其主动向总领馆提供本人的个人信息、检测情况和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此外,机构还会要求乘客现场签署《赴华旅客健康状况申报书V3》(机构备有纸质版)。

三、关于接种疫苗问题

(一)【尽量接种】目前没有赴华乘客必须接种疫苗的强制性要求,但强烈建议符合条件的群体尽量接种。

(二)【时间要求】已接种疫苗的乘客,在完成疫苗所需全部剂次接种14天后,才能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三)【加测N蛋白IgM抗体】所有已接种疫苗人员(无论国产疫苗、美国疫苗,还是混合接种)均需加测N蛋白IgM抗体。总领馆将根据检测结果和疫苗接种情况综合研判后审发健康码。

四、上传材料申请健康码

(一)【所需材料】

1、从指定检测机构获得的检测证明;

2、全程机票或行程单;

3、如已接种疫苗,须提供疫苗接种凭证。同时,下载并签署疫苗接种声明书,连同检测证明一并上传。

(二)【申请通道】

1、中国公民(含持中国护照、旅行证、“回乡证”、“台胞证”人员):通过微信搜索“防疫健康码国际版”。

2、外国公民:通过外国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网页办理。

(三)【确保真实准确】

1、在检测和申请的各环节,须确保姓名、出生日期和证件号码与所持证件一致,准确无误。

2、持多本入境证件的,应以购票证件为准。信息不一致的,须同时上传两种证件以便核对。

3、疫苗接种凭证须完整真实,包括个人姓名和出生年月、疫苗种类和接种时间等信息。对无法判定接种情况、申报不实甚至造假的,将不予核发健康码。

五、等待总领馆核实审批

(一)【全量核实】总领馆将与指定机构全量核实采样、检测情况和检测结果,同时核实疫苗接种凭证的真实性。必要时可能要求乘客补充材料或联系机构核改个人信息,还有可能要求乘客到指定机构交叉检测。

(二)【审核时长】总领馆审核时间:美西时间早9:00至晚10:00(含周末和节假日)。视提交时间和总量,审核时长或快慢不一,通常不超过12小时,夜间上传的需要更长时间。提交后请耐心等待,自行在线查询结果,不必着急催问。

(三)【有效期限】健康码有效期按“采样日期+2天”计算。采样时间不精确计算到小时,如值机时间为2021年1月5日,可在2021年1月3日及之后任何时间采样并检测。

六、接受航司查验

(一)【接受体温监测】航司将采取体温测量等防疫措施。对体温检测超标者,航司有权做出劝离等决定,请积极配合。

(二)【出示健康码】在值机现场打开、登录程序,并展示健康码,航司不接受截屏图、打印版等其他展示形式。

(三)【提交纸质证明】部分航司需现场收取检测证明,建议打印并携带一份备用。

七、关于既往病史人员

(一)【推迟赴华旅行】以下人员请暂缓赴华,强烈建议在康复后自行监测观察,6个月后再考虑旅行。

1、曾确诊患有新冠肺炎的;

2、核酸检测呈阳性的;

3、未接种疫苗,S蛋白IgM抗体检测呈阳性的;

4、接种非灭活疫苗后,加测N蛋白IgM抗体呈阳性的。

(二)【履行康复流程】如希从洛杉矶离境赴华,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1、报备感染信息。为做好赴华前的预审和健康监测,便于总领馆进行跟踪和指导,请扫描二维码填写《感染史在线报备表》,如实报备相关情况。

2、确认痊愈(预审)。痊愈后,在当地正规医疗机构或专门检测机构做1次肺部CT或X光检查(孕妇可不检),2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检测须晚于确诊或此前检测阳性日期。

将上述检测结果发送至12308la@gmail.com,主题标注“本人姓名+护照号码+确认痊愈申请”。请注意,肺部检查的时间原则上应在提交预审邮件前10天内,2次核酸检测的时间均应在提交预审邮件前3日内。

3、隔离和健康监测。经我馆预审“确认痊愈”之日起,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总领馆可能要求个别高风险或存疑的人员延长健康状况监测时间。如隔离监测情况正常,可安排赴华行程。值机前2日内到总领馆指定机构进行核酸、S蛋白IgM抗体和N蛋白IgM抗体(如已接种疫苗)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八、慎重中转

(一)自美赴华人员须乘直达航班。总领馆不为从美国经第三国(地区)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

(二)所在国有直达赴华航班的第三国人员,请勿通过洛杉矶赴华,总领馆将不为此类人员审发健康码。

(三)所在国无直达赴华航班的第三国人员,建议慎重考虑旅行风险,谨慎决定是否赴华。如确有紧急、必要事由需经洛杉矶赴华的,无论其来洛杉矶的交通方式,均须:

1、在始发国进行“双检测”,并先按我驻当地使领馆要求申请获得有效健康码。

2、在洛杉矶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证明,再次申请健康码。总领馆将逐一查验始发地健康码审核记录,无始发地健康码的,将不予通过。在美国检测后可能因检测结果不达标而无法获得健康码继续旅行,对此要预作准备。

九、登陆船员

在美登陆的船员,应自登陆之日起进行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隔离期间无异常的,可规划赴华航班行程,行程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申请健康码时,须同时提交可证明在美登陆日期的文件以及船公司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

总领馆此前发布的有关通知、问答等信息,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发布关于申领绿色健康码的补充通知

image.png

近日,有自加拿大赴华人员在转机城市“双检测”后仍前往公共场所就餐、购物,导致抵华后确诊。鉴于目前加第四波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且高传染性德尔塔病毒正加速传播,请大家继续坚持“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原则,尽量避免跨境或长途旅行。如确须赴华,接受“双检测”后,应严格居家或在入住酒店房间隔离,不要外出。


为确保赴华人员健康与安全,根据疫情最新形势,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就部分赴华人员申领绿色健康码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已接种疫苗人员

(一)需接种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批准使用或上市的产品。原则上应使用同一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无法使用同一产品,完成全程接种程序需符合当地政府要求。注意:需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14天后方可申请绿色健康码。对于完成接种未满14天人员,使领馆不予审发绿色健康码。

(二)须在国际健康码微信小程序或网页版提交以下材料:

1、登机前2日内采样的核酸检测报告(须含赴华人员姓名、出生日期、旅行证件号码以及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建议采用鼻咽拭子(Nasopharyngeal Swab)采样,不接受痰液、唾液、双前鼻(Bilateral Nasal Swab)采样。

2、登机前2日内采样的血清抗体检测报告(须含赴华人员姓名、出生日期以及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注意:须通过静脉抽血采样进行检测,不接受抗原检测结果(Antigen Tests)或快速检测结果(Rapid Tests)。

3、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须含赴华人员姓名、出生日期、接种机构名称、疫苗名称、接种剂次及接种时间等必要信息)。

4、填妥并签署《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1)。

5、赴华机票行程单。

6、在加有效居留证明(主要指枫叶卡、工作许可、学习许可、有效的加拿大签证、临时访客居留证明、申请居留延期的加移民部确认信等)。

二、在加登陆海员

拟搭乘航班回国的登陆海员,应在直飞赴华航班始发城市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再进行至少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船公司须出具隔离管理承诺书或相关证明。隔离期间无异常人员,可凭上述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登机前2日内核酸和血清全抗体“双阴”检测证明、签署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2)、船公司有关承诺书或证明、机票行程单、海员证等在线申请绿色健康码。

三、本通知未提及的内容或涉其他人员相关政策,请按使馆官网去年11月26日、今年4月23日及7月26日通知或所在地使领馆官网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和联系方式如下:

驻加拿大使馆(领区为渥太华地区、新斯科舍省、爱德华王子岛省、纽芬兰及拉布拉多省、努纳武特地区):咨询邮箱:healthcheckottawa@gmail.com;咨询电话:1-613-5621616。

驻多伦多总领馆(领区为安大略省、曼尼托巴省):咨询邮箱:covidcheckfortravel@gmail.com;咨询电话:1-249-8749071。

驻温哥华总领馆(领区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育空地区):咨询邮箱:wenhsjc2020@gmail.com;咨询电话:1-236-9846031。

驻卡尔加里总领馆(领区为阿尔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西北地区):咨询邮箱:hs@chinaconsulatecalgary.com;咨询电话:1-403-5376911。

驻蒙特利尔总领馆(领区为魁北克省、新布伦瑞克省):咨询邮箱:consulate_mtl@mfa.gov.cn;咨询电话:1-514-2418930。


关于自约旦出发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须知(9月14日更新)


一、申请条件  

 为避免经多国中转增大交叉感染风险,中国驻约旦大使馆仅受理自约旦出发,经一个国家中转赴华的健康码申请,超过一次中转的申请将不予通过。申请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一)在登机前48小时内由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双检测证明;  

 注意:“双检测”采样日期不同的,以两项检测中较早的一个采样日期为准;健康码有效期为采样日期当天+2天,如:最早检测采样日期为9月10日,则健康码有效期至约旦当地时间9月12日23:59:59。  

 (二)接种新冠疫苗人员须同时上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附件1,须本人如实填写并手写签署),接种证明须真实有效,包含接种人姓名、出生日期、接种疫苗品牌、接种日期、接种剂次等必要信息。  

 (三)约旦-中转地-中国的全程机票行程单;  

 (四)在约居留证明:居住证或签证(含落地签);  

 (五)最近一次约旦入境章;  

 (六)最近一次抵约时间不足1个月的,需上传抵约前1个月内在其他国家旅行时出入境章。  

 二、出发前隔离与健康监测  

 (一)在约中资企业项目人员(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回国,均须提前21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并由所属企业出具隔离证明函(按附件2模板填报),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  

 (二)国内来约临时出差人员,须在回国前14天开始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并由国内所属企业出具《因公出差证明函》(附件3),申请健康码时连同国内出境章一并上传。第三国常住人员应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申请健康码。  

 (三)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事由临时来约的常住第三国人员,拟赴华的,应返回常住国后再赴华,我馆不为该类人员审发健康码。  

 三、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  

 (一)须在下列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测:  

 核酸检测机构  

 1、 The Specialty Hospital  

 网站:https://www.specialty-hospital.com/en/home/  

 2、 Biolab  

 网站:https://biolab.jo/  

 3、 Quest Lab  

 联系电话:(06)5528400  

 4、 MedLabs  

 网站:https://www.medlabsgroup.com/  

 血清IgM抗体检测机构  

 1、 The Specialty Hospital  

 网站:https://www.specialty-hospital.com/en/home/  

 2、 Biolab  

 网站:https://biolab.jo/  

 (二)注意事项  

 1、获取检测报告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检测报告中个人信息是否准确(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如个人信息有误,请联系检测机构更正后再上传,信息有误的检测报告将不予审核通过。  

 2、健康码有效期以检测采样日期为起算点,上传小程序日期不会影响健康码有效期,为避免耽误行程,请取得检测报告后及时上传提交审核,临近航班起飞6小时内才上传的申请将可能无法及时审核通过。  

 四、已接种疫苗人员申请要求  

 完成疫苗接种所需全部针剂数量满14天人员视为接种人员。同一天内完成两剂灭活疫苗接种人员视为未接种疫苗人员,该类申请人如能在登机前提前14天补种一剂灭活疫苗,可按已接种人员审核。  

 五、有感染史人员申请要求  

 曾在医疗机构确诊患有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IgM、IgG抗体任一项检测曾呈阳性(因接种疫苗而产生抗体阳性除外)的人员,均视为有感染史人员。  

 (一)当事人痊愈后,须在当地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肺部CT或X光检查,并在我馆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将医院出具的肺部CT或X光诊断证明(证明上需明确注明肺部无异常或新冠已治愈),以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次核酸检测完成3天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onsulate_jor@mfa.gov.cn,邮件主题标注为“本人姓名+确认痊愈申请”。  

 (二)收到使馆邮件确认回复后,须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企业有感染史人员应进行21天隔离闭环管理)并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监测表(附件4)。如健康状况正常,可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申请健康码。  

 六、登陆船员申请要求  

 拟在约旦下船搭乘航班赴华的船员,应在登陆后先进行一次核酸预检测,对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再进行至少14天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并由船公司出具隔离管理承诺书和相关证明。隔离期间无异常的,凭预检测核酸阴性证明以及登机前48小时内的核酸和IgM抗体“双阴”证明申请健康码。如隔离期间有船员确诊,同船其他船员按密切接触者处理。  

 七、特别提醒  

 请提前认真了解中国驻中转国家使领馆实行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IgM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最新规定以及中转国入境规定、中转地涉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等相关重要信息,避免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导致在中转地乘机受阻、滞留等后果,增加染疫风险。   

 此前发布的涉及健康码申请的通知,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8月28日起,赴华乘客申请健康码时,须提交的资料有变!


image.png

据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官方网站25日提醒,日前,我馆在审核赴华人员健康码时,发现一中国公民在申请健康码时,在系统内提交的2份报告显示血清IgM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与检测机构核查后发现,有关检测报告被篡改,其2次血清IgM抗体实际检测结果均为阳性。我馆已将上述情况通报国内主管部门。

篡改检测结果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将严重影响和干扰国内防疫工作,甚至触犯相关法律。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再次郑重提醒全体赴华人员,务必严格遵守有关防疫规定,切勿弄虚作假,以身试法。我馆将继续加强对检测报告的核查力度,一经核实有造假行为,将暂停相关人员申请健康码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追责。

同时,为保证检测报告质量,杜绝篡改行为,自8月28日起,赴华乘客申请健康码时,须提交原始纸质版检测报告照片,电子版图片、报告复印件将不予通过。申请人在获得检测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提交健康码申请。在航班起飞前4小时内提交的申请,将可能无法及时获得检测机构确认,并影响申请人获取健康码,造成旅行受阻。


自西班牙搭乘航班赴华人员请注意!申请健康码须知这些


中国驻匈牙利大使馆就申领健康码的几种常见情况的要求进行政策解释,以便赴华乘客理解掌握。

一、有感染史人员

曾经确诊者,或者核酸、IgM抗体、IgG抗体有任何一项的检测结果曾经为阳性者(因接种疫苗的原因除外),均应按照有感染史人员处理。具体流程如下(顺序不能颠倒):

1、将康复材料提交使馆初审:请提供(1)匈牙利当地医疗机构出具肺部影像学(如CT、X光)诊断证明(孕妇可不提供),(2)三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3)康复情况说明(姓名、护照号、感染新冠肺炎的情况等)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使馆covidpcrhun@gmail.com进行初审。电子邮件标题请标注为“本人姓名+确认痊愈申请”。

2、使馆确认隔离开始时间:使馆回复确认预审通过,可从当天起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14天(使馆可视情延长)。

3、居家隔离14天:如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需重新进行14天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及时治疗,康复后请从1开始重新上述流程。

4、隔离结束报告:需通过电子邮件向使馆报告健康状况。如健康状况未出现异常情况的,可进行离匈前48小时的“双检测”。

二、已接种疫苗人员

1、已接种者需要完成疫苗全程接种14天后再进行“双检测”。对接种未满14天者,即使双检测结果为阴性,使馆也不审发健康码。

2、如接种的是灭活疫苗(如中国的国药疫苗、科兴疫苗),可凭核酸和IgM抗体检测报告,并填写《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向使馆申领健康码。

3、如接种的是非灭活疫苗(如辉瑞、莫德纳、强生和阿斯利康疫苗),建议您在做IgM抗体检测的同时,加做N蛋白IgM抗体检测。核酸、IgM抗体和N蛋白IgM抗体三项都为阴性的,方可申领健康码;如N蛋白IgM抗体为阳性,需要按上述有感染史人员流程处理。您也可以直接做N蛋白IgM抗体检测,凭核酸、N蛋白IgM抗体“双阴”检测报告申领健康码。

4、感染新冠康复之后接种疫苗者,需要按上述有感染史人员流程处理。

三、中资企业人员

需在行前居家隔离21天,隔离结束后提供企业盖章的隔离证明,连同检测报告等其他材料一并上传申领健康码。

四、临时出差人员

如果匈牙利是临时出差公务活动的最后一站,需要在离匈之前进行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如果签证有效期不足,可提前向使馆说明签证有效期和具体入出境时间等情况,由使馆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秘鲁大使馆发布关于调整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受理要求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秘鲁大使馆对拟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中国籍)/健康状况声明书(外国籍)(以下简称“健康码”)受理要求调整如下:

一、已接种疫苗人员

(一)接种剂次和时间间隔

对2剂或3剂疫苗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或同一天内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按未接种人员处理。拟赴华的疫苗接种人员应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满14天后再出行。接种未满14天者,不予审发健康码。

(二)完成接种疫苗人员

完成接种人员满14天后如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不予审发健康码。如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可正常申报健康码,同时应提交接种凭证和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www.embajadachina.org.pe/chn/lsfws/bgxz/t1892514.htm)。具体请参照使馆2021年7月16日发布的《关于对接种新冠疫苗后自秘鲁始发乘机赴华相关要求的说明》(www.embajadachina.org.pe/chn/lsfws/t1892518.htm)。

(三)有感染史且已接种疫苗人员

曾感染新冠肺炎痊愈后接种疫苗的人员,申请健康码前需按本通知第二条“有感染史人员”相关步骤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结果。通过“确认痊愈”预审并监测14天健康状况正常后,按已接种疫苗人员申请健康码。

二、有感染史人员

(一)“有感染史人员”定义

曾被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被确诊但核酸检测、IgM、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抗体阳性除外)。

(二)有感染史人员申请健康码流程

1、确认痊愈预审。申请人应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孕妇可不提供,但需提供妊娠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在使馆指定机构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证明。上述诊断和检测日期(分别以拍片、采样日期为准)应晚于申请人此前确诊或检测结果为阳性日期,并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之内。相关证明请提交至lingshibu2020@gmail.com, 邮件标题为姓名+预审+联系电话。

2、隔离和健康检测。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应自预审通过之日起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如结果为阴性,应重新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如结果为阳性,应及时治疗,再次申领健康码时,从确认痊愈(预审)开始重新完成流程。

3、登机前检测。申请人在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的,可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双阴”证明申领健康码。如登机前检测结果为阳性,则按以下方式处理:如核酸阳性,应及时治疗,再次申领健康码时,从确认痊愈(预审)开始重新完成流程;如IGM抗体阳性且感染后未接种过疫苗,则从隔离和健康检测开始重新完成流程;如IGM抗体阳性且感染后接种过疫苗,则按已接种疫苗人员处理;如IGG抗体阳性,可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双阴”证明申领健康码。

三、密切接触人员

密接人员指自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密接人员应如实申报密接情况并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在隔离结束后,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双阴性检测证明申请健康码。

四、有疑似症状人员

如申请健康码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不能获发健康码。申请人需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在隔离结束后,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双阴性检测证明申请健康码。

五、在秘中资企业人员

在秘中资企业项目人员(含央企、国企及民企)回国,除严格按照第一至四条要求外,须提前21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确保不与外界接触。如出现核酸检测阳性或隔观期间出现症状,应立即中止回国安排,其密切接触人员照此办理。在秘中资企业人员回国前须由所在企业出具隔离证明,并发送至consulate_per@mfa.gov.cn备案。邮件标题为企业名称+姓名+隔离满21天证明(隔离证明模板附后)。

六、临时出差人员

对于来秘临时出差人员,除严格按照第一至四条要求外,须在赴华前进行至少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并由所在企业出具隔离证明。如所在企业在秘无派驻机构,则应由国内企业出具相关证明。隔离期间无异常的,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双阴”证明申请健康码,回国前将隔离证明发送至consulate_per@mfa.gov.cn备案,邮件标题为企业名称+姓名+隔离满14天证明(隔离证明模板附后)。

七、在秘登陆船员

拟搭乘航班自秘始发赴华的船员,除严格按照第一至四条要求外,须于下船后在秘进行至少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隔离期间无异常的,凭登机前48小时内“双阴”证明、船务公司出具的隔离证明申领健康码。隔离证明请于登机前传至consulate_per@mfa.gov.cn, 邮件标题为姓名+船员隔离满14天证明。如隔离期间有船员确诊,同船其他船员按密切接触者处理,不得隐瞒情况申请健康码。

提醒:所有拟赴华人员(包括中资人员、临时出差人员、在秘登陆船员等)应结合自身有无感染史、是否接种疫苗等情况,认真阅读本通知及使馆此前发布的《关于驻秘鲁使馆调整健康码及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通知》(www.embajadachina.org.pe/chn/lsfws/t1855744.htm)和《关于对接种新冠疫苗后自秘鲁始发乘机赴华相关要求的说明》(www.embajadachina.org.pe/chn/lsfws/t1892518.htm),按要求提交材料申请健康码。


中国驻肯尼亚大使馆发布关于调整赴华人员健康码申请要求的通知

当前,全球受新冠肺炎变异毒株流行影响,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近期,自肯尼亚乘机赴华人员中又发现多起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病例,造成多架次赴华航班熔断。为进一步防止疫情跨境传播,自2021年9月6日零时起,中国驻肯尼亚使馆针对拟赴华人员检测要求调整如下:


一、对于长居肯尼亚的拟赴华人员

1、登机前7日增加一次核酸检测。对于自肯始发中、外旅客,除现有起飞前48小时以内核酸PCR、IgM抗体双检测外,增加飞机起飞前7日(不含飞机起飞当日,报告显示采样时间为准)1次核酸PCR检测(需选择与起飞前48小时双检测不同检测机构进行)。

2、在肯中资企业和项目拟回国人员(含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申领健康码,需提前21天开始进行闭环管理并由相关企业、隔离单位出具的闭环管理21天证明,证明应包含申请人姓名、性别、护照号、隔离时段、隔离地点等。隔离证明作为申请健康码必要文件,请在申请时一并上传。

3、增加旅客起飞前自我健康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详见附件)。自肯始发中、外旅客,除做好自我隔离和闭环管理外,均需在起飞前(不含飞机起飞当日)进行严格自我健康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上述表格作为申请健康码必要文件,请在申请时一并上传。

二、对于长居国家非肯尼亚的拟赴华人员

1、对于第三国来肯中转旅客,维持现有中转政策不变,旅客需持有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来肯中转绿色健康码、始发国直飞来肯行程单、肯尼亚签证等材料,在肯完成起飞前48小时内交叉双检测,且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方可申请健康码。

2、如航空公司对始发国旅客有隔离观察要求,则需按要求增加登机前7天核酸检测及7天自我健康监测。

3、如旅客始发国有直飞前往中国航班,则无论来肯旅客是否持有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驻肯使馆均不为其审发健康码,相关后果由旅客自行承担。

4、第三国来肯人员,需在肯连续停留28天及以上,方可按照在肯长居人员提交材料,申请健康码。

三、对于在肯曾被检出阳性人员

对于既往在肯检出阳性人员,需完成使馆规定转阴流程后3个月,方可再次申请健康码。

四、温馨提示

1、请拟搭乘航班赴华人员认真阅读本通知并执行。如您无法按要求获得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乘机前未能持有健康码,说明您暂不符合乘机条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调整行程。

2、鉴于肯尼亚机场无法进行快速检测,确需经内罗毕中转赴华旅客均需入境肯尼亚完成检测后方可继续行程,请务必提前在网上申请肯尼亚电子签证、填写并申报“肯尼亚健康码”,以免被遣返或强制隔离。同时,由于肯当地检测力量有限,请务必在出发前提前向检测机构预约,否则将可能无法及时完成检测。

● 肯尼亚签证申请网址:

http://evisa.go.ke/evisa.html

肯尼亚健康码申请网址:

https://ears.health.go.ke/airline_registration/

中国驻肯尼亚使馆再次提醒所有拟赴华旅客,疫情期间国际旅行风险较高,请做好加强个人防护,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德国大使馆发布赴华航班乘客申领“健康码”注意事项


当前,德尔塔等传染性更强的变异毒株肆虐,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发布通知,就申领“健康码”要求的细化进行答疑:

一、接种了新冠疫苗后,如何申领“健康码”?

(一)请确保在完成全部接种程序之日到启程赴华当日之间不少于14天(例如,须打两针的疫苗,于9月1日完成了第二针接种,则最早在9月16日才能乘航班赴华)。

(二)提前填写《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在上传双检结果时,请将上述声明书、疫苗接种凭证(纸质凭证和欧洲电子疫苗证书digitale COVID-Zertifikat der EU)同时上传,驻德使领馆将对疫苗种类、品牌、接种剂次、接种日期等进行审核。上传欧洲电子疫苗证书时须将二维码和证书同时上传。

(三)以下人员不被视为已接种人员:

1、 对2剂次或3剂次疫苗未完成全部接种的;

2、 同一天内完成2剂次灭活疫苗接种的。

特别提醒:接种未满14天者,即使双检结果合格,仍不予审发“健康码”。

二、既往感染者如何申领“健康码”?

既往感染者指曾确诊过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因接种疫苗导致的IgM和IgG抗体阳性除外)的人员,该类人员申请“健康码”须遵守以下流程:

(一)提交使领馆预审

须向驻德有关使领馆提交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X光或CT,孕妇及不适合做上述检查的人员请提前联系驻德使领馆)以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其中两次核酸检测时限应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内。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时间应尽可能与其中一次核酸检测相近。完成上述诊断和检测后,应将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和两次核酸阴性结果以及护照首页、有效的德国签证或居留证明或户口文件按照领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驻德使领馆进行预审(邮件题目请写“***确认痊愈预审”),预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

(二)隔离和健康检测

自预审通过之日起进行14天自行隔离和健康状况检测,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三)登机前检测

隔离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者,可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双阴”证明申请“健康码”。请将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驻德使领馆预审结果电子邮件截图、《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一并作为申请材料上传。

三、在德中资企业人员,如何申领“健康码”?

在德中资企业项目人员(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回国,均须提前21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请自行填写隔离声明书,并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

四、近期在德国居住,但没有德国签证或居留文件或户口登记证明,拟从德国乘直航赴华,能否在德国申领“健康码”?

请联系居住地所属领区的驻德使领馆咨询。

五、随行儿童如何申领“健康码”?

6周岁以下婴幼儿如当地检测机构不予检测可免检,需要填写免责声明书。婴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申请“健康码”时可代婴幼儿同时申请(须上传婴幼儿护照页、免责声明书、同行家长检测报告或绿色“健康码”)。

六、中转乘客有什么样的注意事项?

(一)从与中国有直航国家出发赴华人员须搭乘直航航班。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不为其从第三国中转审发“健康码”。驻德国使领馆亦不为此类人员审发中转“健康码”。

(二)请居住在德的赴华人员务必乘坐直航航班直飞赴华,驻德国使领馆不为德国始发到第三国中转赴华的乘客审发“健康码”。

(三)从与中国不通航国家始发的赴华人员可凭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以及在德国赴华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进行双阴检测报告向驻德国使领馆申请中转“健康码”。

(四)驻德使领馆仅为经德国中转且符合规定的赴华乘客审发“健康码”。如该乘客在来德之前已经中转一次以上的,驻德国使领馆将不予审发中转“健康码”。如乘客始发国不具备一次中转条件,请以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相关通告为准。

(五)如与中国通航国家的航线被熔断,且该国没有其他赴华直航航班的,则适用于本问题第(三)条要求。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关于赴华乘客乘机健康码申请要求的补充说明

近期全球新冠疫情依然复杂严峻。根据最新要求,在此前申请办法基础上,现将赴华乘客乘机健康码申请要求补充说明如下。有关规定将自2021年9月14日起实施,请您详细阅知并参照办理。

一、需上传的基本材料

1、核酸+IgM抗体“双检测”证明;

2、其他必要材料:

微信图片_20210918094653.jpg

二、已接种疫苗人员

(一)已接种疫苗人员认定

所接种疫苗应为获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产品,应使用同一产品完成规定剂次接种,或用相同技术(同为灭活疫苗,或同为mRNA疫苗)不同品牌产品完成全程接种(如第一针阿斯利康,第二针辉瑞;或第一针国药,第二针科兴)。

★所有接种疫苗人员须待完成全程接种结束14天后方可进行“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未完成全程接种(如规定3剂次但仅接种2剂)人员,将视同未接种,在检测时出现抗体阳性需按照有感染史人员处理。

●常见接种疫苗种类与剂次:

1剂次:康希诺、杨森

2剂次:科兴、国药、康泰、科维福;莫德纳、辉瑞、阿斯利康

3剂次:安徽智飞龙科马

(二)完成接种人员申请办法

1、在中国、韩国完成接种:

核酸和IgM抗体“双检测”结果+疫苗接种证明(须为纸质盖章版)

2、在第三国完成灭活疫苗接种:

核酸和IgM抗体“双检测”结果+当地疫苗接种证明+本人签署的《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至官网下载)

3、在第三国完成非灭活疫苗接种:

核酸和针对N蛋白的IgM抗体“双阴”检测结果+当地疫苗接种证明+本人签署的《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目前我馆领区内可进行针对N蛋白的IgM抗体检测医院:翰林综合医院 (032-540-9114),江南Major医院 (02-3467-3800),请自行联系预约。

三、有感染史人员申请流程

曾确诊新冠肺炎,或未确诊但核酸PCR或IgM/IgG抗体中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者(接种新冠疫苗导致阳性者除外)请按以下流程操作,全过程需要至少20天。

(一)有感染史,但未接种疫苗:

1、预审申请:3日内进行1次肺部影像学检查(CT或X光,孕妇除外)和2次核酸(PCR)检测(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并取得报告。

如肺部影像学检查结果(진단서或소견서)中写明无新冠肺炎或疑似症状,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请在第一次检测后的3日内将上述全部检测结果发至预审邮箱。

预审材料发送邮箱:lingbaokorea@126.com(邮件标题:姓名+首次检测时间+预审,邮件内请注明联系电话、计划赴华日期,并上传护照信息页)

2、隔离和健康监测:收到预审通过回复后,可开始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至官网下载),具体隔离起始日期请根据个人赴华行程确定(至少提前16天)。

3、登机前检测: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无异常者,凭登机前2天核酸和IgM抗体“双阴”证明申请。如登机前检测IgM抗体阳性,请重新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并完成后续流程,无需再次提交预审。

(二)有感染史,已接种疫苗:

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满14天后(包括感染6个月后接种1剂国产灭活疫苗),参照上述要求完成预审、隔离和健康监测,其间无异常者,登机前2天进行核酸和IgM抗体“双检测”,凭检测结果和有效接种证明申请。

(三)持续3个月检测结果为核酸阴性、IgM/IgG抗体阳性者,请参照下文中“IgM ‘长阳’人员”申请。

四、特殊类别人员申请要求

(一)密切接触者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过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为密切接触者。如在赴华前20天内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请提交韩国地方政府出具的《解除隔离证明》和相关检测证明。

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请进行14天自我隔离和健康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其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可正常进行登机前“双检测”。

申请材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3次核酸检测结果+登机前“双检测”结果。

(二)登陆船员

在韩登陆拟搭乘航班赴华的船员,应在韩完成至少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由船舶公司出具相关证明,或本人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隔离期间无异常的,凭上述材料和韩国法务部出具的《上陆许可书》、疾病管理厅出具的《检疫确认证》、登机前“双检测”证明申请。

●下船前或隔离期间如有同船船员确诊,其他船员应按照密切接触者办理。

(三)IgM“长阳”人员(非疫苗接种原因)

●因患类风湿导致IgM“长阳”人员:

▼提供类风湿因子检测阳性证明和医院诊断证明;

▼一周内2次IgM抗体检测(在不同机构进行,间隔5-7天),结果均为阳性;

▼登机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在不同机构进行,间隔24小时以上,采用鼻咽拭子),结果均为阴性。满足上述条件者可凭相关证明申请。

●其他IgM抗体“长阳”、确有紧急人道事由急需回国的中国公民:如持续3个月检测结果为核酸阴性、IgM/IgG抗体阳性,请通过领保邮箱或电话事先咨询并留下联系方式,个案申请。

(四)来韩中转人员

始发国有直飞中国航班的,无论国籍均无法在韩中转。目前韩国机场中转区无法进行相关检测,无直航确需经韩中转人员,请事先办妥韩国签证,入境进行检测,凭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第一程健康码、韩国出入境事实证明或入境小条和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未按要求获取第一程健康码的,原则上应返回始发地。

★以上需自行申报内容(如:过去1个月内第三国旅行史、既往感染史、同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经历等)请务必如实填报。未按要求申报赴华后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刑法》,可能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自菲律宾赴华人员健康码要求调整:2次核酸检测须在使馆指定的不同机构进行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网站9月11日消息,鉴于菲律宾当前疫情形势,根据国内最新要求,现就自菲律宾赴华人员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以下统称“健康码”)要求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行前健康监测及隔离要求

(一)所有乘机人员须在登机前7天开始居家隔离,认真做好健康监测,并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如隔观期间出现症状,应立即中止回国安排,其密接人员亦照此办理。

(二)在菲中资企业项目(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人员须提前21天开始居家隔离,同时做好健康监测,除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外,还应由所在企业出具《隔离管理承诺书》。

二 、行前检测要求

自菲律宾赴华人员登机前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IgM、IgG检测。

(一)第一次核酸检测在登机前第7天进行(按航班起飞日减7天计算,例如:9月8日起飞的航班,9月1日做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开始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

(二)第二次核酸检测在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按航班起飞日减2天计算,例如:9月8日起飞的航班,9月6日做检测),同时进行血清抗体IgM、IgG检测。

两次核酸检测须在使馆指定的不同检测机构进行。

三、申报要求

(一)对未曾确认感染、未曾密切接触感染者及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IgM、IgG)均为阴性人员,请如实上传以下材料至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

1. 行前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IgM、IgG检测报告;

2. 全程机票(行程单);

3. 《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4. 本人有效护照/旅行证资料页;

5. 已接种疫苗人员,须上传疫苗接种证明;

6. 中资企业项目人员,须上传《隔离管理承诺书》。

(二)曾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患者接触的人员

凡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生过无有效防护接触的人员,须隔离观察至少14天方可安排赴华行程。符合条件后,按上述(一)中1—6项材料要求申领健康码,并如实说明本人接触史。

(三)有感染史人员

有感染史(曾被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在接种疫苗前核酸检测、血清抗体IgM、IgG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人员康复3个月后方可申请健康码:

1. 申请人须在康复3个月后,将菲当地具有资质的医院出具的、可证明当事人已痊愈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护照/旅行证资料页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使馆预审邮箱(chinaembassy_ph@163.com),使馆工作人员将进行审核。邮件标题应标注为“本人姓名+护照/旅行证号码+确认痊愈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①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诊断证明的出具时间应在提交预审前满3个月并晚于确诊或检测阳性日期;诊断证明上应写明受检者肺部是否有炎症、肺部无异常或新冠已治愈,否则视作无效。

②2次核酸检测须在使馆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提交使馆预审前3日内进行,并且2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

例如:预审材料提交日期为9月1日,则肺部CT或X光结果诊断证明的出具时间须在6月1日之前,两次核酸检测日期须在8月29日-9月1日之间。

③孕妇、14岁(含)以下儿童免做肺部CT或X光检测。

2. 申请人完成上述要求并收到使馆邮件回复“通过确认痊愈审核”后,方可启动隔离和健康监测、行前检测,并按上述(一)中1—6项材料要求申领健康码。

3. 如申请人为在菲中资企业项目人员,康复3个月后提交并通过使馆预审后,再执行21天闭环管理、健康监测、行前检测,并按上述(一)中1—6项材料要求申领健康码。

(四)对已接种疫苗所需全部针剂数量的赴华人员,如核酸、血清抗体IgM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而抗体IgG检测结果为阳性,须按上述(一)中1—6项材料要求申领健康码。如血清抗体IgM检测结果为阳性,请待转阴后联系使馆(使馆邮箱:chinaembassy_ph@163.com)咨询后续赴华要求。  

四、外国公民赴华

外国公民赴华申请健康状况声明书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五、特别提醒

所有赴华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并如实提交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如存在隐瞒病情、篡改检测报告、不遵守隔离要求等行为,将无法获得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触犯法律的,将被追究有关责任。

本通知要求自即日起正式实施,请搭乘2021年9月18日以后航班的乘客注意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纳大使馆关于更新健康码申请要求的综合通知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持续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中国驻加纳使馆再次提醒您“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尽量避免长途或跨境旅行。自9月20日起,我馆对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要求进行调整。此前发布的涉及健康码申请的通知、说明等如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一、强化回国前隔离闭环管理

隔离闭环管理是指当事人严格执行封闭式隔离,单人单间居住(带独立卫生间),专人配送餐食,除赴检测机构接受检测外,本人不再与他人及外界接触。

中资企业和项目拟回国人员需在登机前至少提前21天(含离境当日,下同)进行隔离闭环管理,所在企业须出具隔离管理证明(附件1)。其他人员需自行居家隔离21天并签署隔离声明书(附件2)。

临时来加纳人员(出差、访问、探亲等),应在加纳停留至少28天后再向使馆申请健康码,同时需符合登机前至少21天的隔离闭环管理规定并出具相应的隔离证明或隔离声明书。

在加纳登陆的赴华船员应于下船登陆当天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再进行至少21天的陆上隔离闭环管理,并由船舶公司出具隔离管理证明(附件1)。

以上隔离管理证明中需注明公司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二、仅中转一次赴华

为避免经多国中转交叉感染风险,请自加纳始发赴华人员务必只中转一次赴华。如中转次数超过一次,我馆不审发健康码。同时,请您购票前详细了解行程所涉中转国防疫要求及过境或入境政策。

因有关政策调整,请暂不要经埃及中转赴华,以免旅途受阻,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我馆暂不为经埃及中转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

三、关于有新冠既往感染史人员

如您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检测、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呈阳性,请按以下步骤申领健康码:

(一)确认痊愈(预审)。在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中上传加纳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孕妇可不提供此项证明),以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其中核酸检测时限应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之内。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可由在加纳有资质的当地医院出具,两次核酸检测须在我馆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

(二)隔离和健康监测。待我馆预审确认您已痊愈后,您将收到一个红色健康码,带有加注“确认痊愈,预审通过”字样。请将该红色健康码截屏保留,并进行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4)。

在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的,您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如结果为阴性,应重新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如结果为阳性,应及时治疗,再次申领健康码时,从确认痊愈(预审)环节开始重新完成流程。

(三)登机前检测。请在登机前至少提前21天进行隔离闭环管理,凭登机前48小时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有关材料申请健康码(详见本通知第六条)。旅行时请携带上述文件备查。

四、关于已接种疫苗人员

(一)接种产品。当事人接种疫苗必须为我国、世界卫生组织和加纳政府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产品,若使用两种不同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则两种疫苗产品必须为同一技术路线(同为灭活疫苗或非灭活疫苗)。

(二)接种剂次。当事人接种疫苗的剂次必须符合疫苗说明书要求,2剂或3剂疫苗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程序,或同一天内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者,属于未接种人员。当事人需完成相应剂次补种后(一天内接种2剂灭活疫苗者应补种1剂灭活疫苗),方可视为已接种人员。

(三)时间间隔。拟来华的疫苗接种人员应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满14天后再出行。接种未满14天者,不予审发健康码。

(四)有感染史人员接种疫苗。如申请人系曾感染新冠肺炎痊愈后接种疫苗的人员,申请健康码前需按有感染史人员进行确认痊愈的预审、隔离和健康监测(见本通知第三条)。

(五)接种凭证核查。回国人员如接种过新冠疫苗,请在航班出发前一周将疫苗接种证书(包括封面和内页)发至我馆专用邮箱:consulate_ghana@163.com并提供加纳本地联系电话,以便我馆核查疫苗证书真伪,对于提供虚假接种证明的不予审发健康码。

(六)已接种疫苗人员申请健康码时需上传新冠疫苗接种凭证及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附件3)。

五、关于密切接触者及有疑似症状人员

密切接触者(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防护接触)及有疑似症状人员(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需在登机前进行至少28天隔离闭环管理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在隔离结束后凭登机前48小时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有关材料申请健康码(详见本通知第六条)。所有核酸检测均需在我馆指定机构进行。

六、申请健康码所需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应至少在航班起飞前6小时在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中上传申请健康码所需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务必完整且清晰,否则可能无法确保按时登机。具体清单如下:

1、两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

2、隔离管理证明或隔离声明书。

3、护照个人资料页。

4、有效在加居留证明,如签证、居留许可等。

5、完整机票行程单。

6、对于有既往感染史人员,请附加上传加注有“确认痊愈,初审通过”的红色健康码截图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7、对于已接种疫苗人员,请附加上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及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8、对于密切接触者及有疑似症状人员,请附加上传申请人在健康监测期间第1、4、7天的核酸检测报告。

9、对于自加纳赴华的船员,请附加上传自加纳下船登陆当天所做核酸检测报告。

相关材料模板在本通知附件中均可下载。如您的材料不完全符合上述要求,将可能影响您获得健康码。

我馆指定检测机构:

image.png

您可以从上述6家指定检测机构中选择2家,在出发前48小时内做2次核酸检测。如您的航班是5号的,可于3号、4号做2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的取样时间间隔不少于6小时。如同一天做两次检测,检测报告上需注明取样时间至X日X点。

上传至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时请尽量预留加纳当地电话号码,我馆审发健康码时将联系申请人核实相关信息。如申请人提供信息不属实,将拒发健康码,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负。对未获通过的申请,系统将显示未通过原因,请仔细阅读并根据要求调整后尽快重新申请。

我馆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均审核相关申请。请您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勿频繁拨打电话催促。

七、加强旅途个人防护

建议赴华人员在值机、转机和飞行途中全程佩戴N95口罩、面屏(护目镜)、一次性手套,着防护服。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口罩被水、唾液等浸湿后应及时更换,以免影响防护效果。建议全程佩戴一次性手套,手部与外界接触后及时洗手、消毒。尽量减少因喝水、用餐等摘下口罩次数(可提前准备一些小面包、牛肉干、巧克力等),尽量减少走动或与他人接触、交谈。

如对以上政策有疑问,请拨打咨询专线:00233-30-2964856、00233-30-2949896或发送邮件至consulate_gha@mfa.gov.cn咨询。

特此通知。衷心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