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航行不叫苦,手持铲勺空中舞。佳肴美味惹羡慕,众人品尝赞无数。”这是一首在船舶后厨之间厨师们口口诵传的打油诗,船员们远离家乡漂流在漫无边际的大海之上,厨师们挥舞大勺做出的一道道可口香甜的饭菜就成了缓解大家思念与寂寞之苦的一剂良药。

近日,潍坊海事局执法人员对在港船舶“冠福XX”轮实施船舶现场监督时发现,该轮厨师薛某无法提供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经查,薛某自2021年4月起到“冠福XX”轮任厨师职务,至今未取得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其行为违反了新海交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冠福XX”轮配备未持有合格有效证书的船员,违反了新海交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海事执法人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薛某已于日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了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

船舶厨师是船舶的重要岗位,是船舶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那么要做一名合格的船上厨师,需要具备哪些资格?

根据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条规定:“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条例所称船员,是指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厨师、服务员作为普通船员被纳入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人员范围。2021年9月1日新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国籍船员应当依照有关船员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取得船员适任证书,并取得健康证明。”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船舶应当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配备持有合格有效证书的船员。”这一条款将该项要求直接上升到了法律高度。

因此,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在船舶上工作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或者所持船员适任证书、健康证明不符合要求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船员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船舶厨师的适任证书要比船员证书更加难得。按照《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受雇为船舶厨师的船员,需经过培训并取得资格。

据了解,远洋在船大厨除了满足四小证的培训之外,还需要另外再培训MLC大厨证书。四小证也就是《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四个证书。MLC是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的英语简写,其含义是海事劳工公约的意思,通常被称之为船上厨师合格证,海员厨师MLC培训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厨房的一般程序、食品的安全管理、食品的健康卫生、配料及储存、个人卫生、饮食文化以及食物残渣对环境的影响等内容,除此之外,大厨还需要读懂一些常见食物及水果的英语单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和“船上膳食服务辅助合格证。”

因此,要想成为一名船上厨师并不容易,除了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培训外,最基础的,还需要掌握优秀的厨艺,才能保障好航行路上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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