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通讯员温树茂 王留碗) 9月24日上午9时,浙江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浙岭渔4536”在渔山列岛东南方向50海里处(东经122度55分,北纬28度38分)海域进行拖网作业时,江西籍船员刘某不慎被钢缆击中后脑勺昏迷不醒。接警后,海警33011艇迅速赶往事发海域。

  受冷空气影响,当时海面风力达9级,浪高3米,海警33011艇一边通过电台指导“浙岭渔4536”与海警艇对开,一边顶风冒浪艰难前行。12时6分,海警33011艇在东经122度23分28秒、北纬28度35分海域与“浙岭渔4536”成功对接,随艇军医迅速对刘某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刘某系受重击后颅内大出血,从而导致深度昏迷,需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将刘某转移上艇后,海警33011艇全速返航,力求为刘某争取更多的时间。因海上风大浪高,船艇摇晃得厉害,随艇军医无法为刘某进行输液,官兵们便轮流用手举着输液瓶。14时40分,海警33011艇停靠海门港海事码头,刘某迅速被转移至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

  截至目前,刘某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台州市立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海警33011艇与“浙岭渔4536”在海上对接

刘某被转移上岸

刘某被转移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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