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为138****0906的船民朋友来电咨询:“我在船上工作时,因船舶发生侧翻而掉落江中,双腿被挤伤。受伤后虽然船主立即将我送医院医治,但最后仍因伤导致左腿被截肢。我现在已经没办法工作了,虽然船主已经承担了医疗费用,但我想知道还能获得哪些赔偿?”

       记者就此向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东升咨询,该律师说,如果该船员与船主间为雇佣关系,那么根据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其雇主,即该船主应当对其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其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如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鉴定费;如影响日后劳动能力,还应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

       该律师说,如果该船员与船主间为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船主则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此外,如该船船主挂靠在航运公司名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船主与挂靠公司应对该船员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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