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一条载有8人的渔船,从山东石岛渔港出海后,近3个多月音讯全无。船员家属们为此四处奔走,但由于此船是条“三无”船,相关部门均以不属于职责范围而拒绝调查。

  这条下落不明的渔船于今年8月底出海,9月下旬有家属向海事部门报警,但对渔船作业区域、人数和出事海域都不知情。根据海事部门说法,超过72小时或者120小时后,从理论和技术上讲,“搜救已无意义”。

  这是家属们努力的第一阶段。在这个阶段,赶快搜救是家属们最关心的事情。当被告知搜救无望之后,船员家属对家人生还也大多不抱希望,随后的努力实际指向一种情感诉求和信息诉求:在情感上无法接受亲人生死不明的结果,有个明确的说法让人心安;在信息上,家属们则希望相关部门能进行调查,保持关注并反馈信息。

  在某种意义上,这相当于国民向国家提出了要求,希望获得积极的回应,并得到一些帮助。相关部门拒绝调查的回应显然是消极的,这可以很容易地被解释为制度性的无奈,但未尝不是一种冷漠,至少给出关注的表示,留意和关注相关信息,用言语或行动给船员家属心理上的安慰,并不是什么难事,也没有超出职责范围。

  渔船有无证照、是否年检,这是渔船被纳入管理体系的证明,相关部门据此确定职责、展开管理,但人并非要成为管理的对象才能获得认真地对待。在这件事情中,船员的生命是第一位的,渔船是否“三无”反倒在其次,对国民生命的重视、关注和搜救,无论如何都不应该落在管理或职责范围之外;如果是制度的缺陷,不适应以人为本的要求,那么就应该改革制度。

  网络上对此事有不少说法,有的网友说,“找钱是自己的,出事是国家的,你以为偌大的海洋是你自己的?”有的网友认为,“没有证你捕捞什么啊,违法出了事还怨政府,还要政府出资打捞,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这些说法显然严重误解了国家与国民之间的关系。

  历史上很长时间里,国民生命并没有受到国家应有的珍视,因为政治、外交等原因,有时是出于管理上的方便,国民生命可能被轻易地放弃。这种不正确、不正常的国家与国民关系正在得到转变。在现代社会,国民生命是最高价值,国家为国民负责是无条件的,保护国民生命安全是国家存在的理由。这在地震、矿难等突发事故的救援中,在2008年国家调派专机接返滞留在泰国的中国公民等事件中,我们都能清楚地看到,而这也被普遍认为是国家观念的进步。

  具体到本次渔船事件,不论有怎样的难处,相关部门积极回应民众的要求,让民众知道他们会受到认真地对待,国民的要求总是能得到反馈,这是基本的人道主义,也是符合现代文明的国家与国民关系的基本价值。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