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为138****0609的船民朋友来电咨询:“我是一名船员。最近一次在船上长达两个月之久,这期间我一直没有休息,但是公司也未支付加班费给我。请问:这样合法吗?”

    记者就此向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申晗咨询。该律师告诉记者,公司是否应在节假日支付加班费给船员,要根据船员在船两个月期间是否有被安排加班来确定。该船员在船两个月期间一直没有休息,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支付其加班费。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船员除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假期外,还享有在船舶上每工作2个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其中,在船员年休假期间,船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不低于该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报酬。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船员的工作时间超过了上述标准,应当支付相应加班费用;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不低于150%的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不低于200%的工资标准支付;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不低于300%的工资标准支付。(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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