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业务员小李来电询问:我公司近日需到一外轮上办理业务,如何办理边检手续?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答复:

       一、个人或单位到外籍船舶上办理业务都需到边检机关办理《登轮许可证》。

       二、申请办理《登轮许可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办证申请函及申请登轮人员名单;

        2、申请人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首次申请还需提供复印件);

        3、需经常登外轮的,首次申请时需提供所在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审查资料;非本地区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本地接待单位(用人单位)或派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4、申请登轮从事船舶供应、加油、加水、废旧物品回收、维修等业务的,需提供船长或船舶所属公司出具的允许从事相关业务的委托书;

    5、船员家属需提供船方申请及亲属关系证明;

        6、申请人需提供的与登轮事由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边检机关实行《登轮许可证》预约办理制度。对于已登记备案的登轮单位、人员,边检站提供互联网、传真等受理方式,预先按规定程序检查后制证,在申请人领取证件时,再核对申请资料的原件,以缩短申请人的办证时间。

        四、《登轮许可证》中的“所登船舶”分为“在港外轮”、“本公司船舶”及申请的指定船舶三类。《登轮许可证》的有效期分为“本航次有效”和指定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两种,有效期三个月以上(含)的,需贴有申请人的照片。《登轮许可证》需加盖签发单位的证件专用章,并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使用。(王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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