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惨案之后:“黄金水道”谁保安全
如何保护境外公民
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中国官员、学者针对湄公河航运的各种调研资料、报告中,对其国际航运开发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重要战略意义极度渲染,却几乎都没有提及下游国家尤其是缅甸及金三角地区的政治、军事风险因素,也很少提及对这些地区毒品及武装泛滥的应对措施。
缅甸军事政治问题专家耶博雍籍牙说:“没有办法解决各种风险因素,就不应该匆忙开通航运。”
他表示,不但之前的准备欠缺,甚至在中国船只、船员遭遇麻烦后,官方也缺乏提供有效帮助的经验,这样的情况几乎遍及东南亚各国,而不仅仅存在于湄公河上。
长期在东南亚国家工作的中国籍律师褚建富表示,包括泰国、缅甸、老挝等国家的警察侦查经验和技术能力有限,很多中国人受害的案件往往无法得以侦查;同时政府机关腐败现象非常严重,如果不答应付小费警察不会出警,而被抢劫之后到警察局报案也要收数十美元报案费,其他如法院等机关的贪腐程度往往更甚,而且往往缺乏处理案件的专业能力。
“虽然贪污腐败不是针对中国公民的,但有中国公民登门求助时,往往其敲诈程度更甚于对待本地人和西方人。”他说,“目前,中国国企外派的员工因为具有政府背景,一般均持有公务护照,出事时通过国企总部协调,中国使领馆和所在国政府也能及时干预,但是对于为数更多的一般非体制内的中国公民而言,情况有所差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李春光表示,目前中国保护境外公民的途径主要是领事保护,但领事保护受到国际法、驻在国法律等诸多限制,中国使领馆没有行政权力,更无司法权力,不能使用强制手段,只能督促接受国执法机关依法办事,公正公平处理。
“部分东南亚国家地方割据势力强大,根不谈不到执行国际法的问题,甚至有些事情根本不能通过法律来解决。”他说,“东南亚国家法律制度复杂,长期以来中国外交人才的培养偏重于宏观政治或经济,造成通晓驻在国法律制度的专业领事保护人才较为缺乏。此外,派出人员的相关企业、出国服务机构、民间团体等对法律问题的忽视也导致了海外公民能够获得的法律服务极为有限。”
褚建富建议,中国驻外领事工作应当侧重于对中国公民的保护和服务,尽量减少各种政治活动的策划,为境外中国公民的具体利益提供实际的领事服务。
由于中国人对于目的地法律经常“不管、不问、不会”,因此在境外遇到困难时往往不求助于法律,导致中国人经常成为境外犯罪分子的目标。结合此次惨案,李春光表示东南亚国家对外国公民的保护受其国内政治经济局势、治安状况的影响,保护状况各不相同,其中缅甸边境部分地区实际上不受中央政府控制,保护外国公民主要取决于地方势力,而各地方保护外国公民的措施可能有很大差别。
一般而言,在境外的中国公民遇到问题时,解决的方式主要有:非正式渠道的干预;依赖所在国政府;向中国使领馆请求援助;聘请当地的律师或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事实上,第1选项无法预料结果;第2、第3选项中国人目前在安全方面得到的帮助有限,第4选项又往往涉及昂贵的费用问题令大多数人无法承受。
中国公民在境外遇害一般适用遇害地的所在国法律进行赔偿,而其赔偿的程序、标准就依赖于当地法律在这一方面的健全程度。相对于在发达国家的中国侨民,褚建富估计在湄公河流域诸国的中国公民会遭遇到更多“不幸的困难”。
声音:没有安全感,国民如何伤得起?
湄公河惨案谜团仍未解
10月18日,《北京晨报》报道,由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兼领事保护中心主任郭少春率领的工作组,10月15日下午抵达泰国清莱府,中国公安部刑侦专家与泰方一同连夜开始对遇难者进行尸检。16日上午,双方对遇袭船只进行首次共同现场勘察。至此,这起在坊间被形容为“血案”、“惨死”的事件,真相仍旧扑朔迷离。
佤邦?贩毒集团?泰国警察?一周以来,各类元凶猜测仍在持续。泰国军方和警方称,缅甸佤邦毒枭诺坎指挥的贩毒集团,被认为是湄公河枪杀中国船员的幕后黑手。但缅甸佤邦政府当天声明佤邦与事件无关。而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真相越是不明,中国公民在湄公河航运的安全感就越差。10月10日大洋网发表了措辞强烈的评论《金三角血案,谁在漠视船员生命》,警告“血案已不止一次发生过,但愿此次能真正让人警醒”。
《新京报》也在同一天发表评论提出,“在此‘特殊’地域,应‘特殊’对待,总之,千方百计保护我公民海外安全,任何时候都须摆在第一位”。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事件并非第一次发生,恐怕也不是最后一次发生,它提醒我们:在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越来越多的公民走出国门谋发展的今天,中国人在海外的安全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毕竟,生命比财富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