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尊重中国法律,愿意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9月20日至21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糯康犯罪集团6名被告人当庭认罪。

糯康犯罪集团的审判,恰逢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广西南宁市举行,中国-东盟公共航道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各方关注。

2011年10月5日,糯康集团勾结泰国不法军人,在湄公河泰国水域劫持“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中国货船并将船上13名中国船员残忍杀害、抛尸入水,案情震惊世界。

“10·5”惨案的发生,给国际(国境)河流、界河航运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在中国倡导下,中老缅泰四国于去年10月底建立湄公河流域安全执法合作机制。去年12月10日,中老缅泰四国实现湄公河首次联合巡逻执法。10个月来,四国在湄公河流域已开展了5次联合巡逻执法行动,护航15次89艘船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副总队长朱德忠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刚开始,周边国家有所顾虑,我们积极沟通协调,做好增信释疑工作。在各方努力下,每次联合巡航都取得了突破和进展。”下一步将对湄公河老挝一侧陆上重点地段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水上巡逻向沿岸陆地共同打击犯罪层面延伸。

湄公河发源于中国青藏高原,境内段称澜沧江,从云南西双版纳出境后称为湄公河。在泰老缅交界的湄公河“金三角”水域,地处中国与东南亚贸易黄金走廊重要位置。由于政府管制力量薄弱,这里近年来“河盗”不绝,过往船只被劫事件屡有发生。

在第三届中国-东盟物流合作论坛上,大湄公河次区域运输商协会负责人表示,2011年,中国-东盟近70%的货物通过海运完成,随着海上运输的发展,公共航道安全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各国需要继续加强协作寻找解决之道,降低水上安全风险。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获批实施和泛湄公河区域合作的加快推进,北部湾各种涉海活动日益增加,海上渔业生产作业频繁,通航环境极其复杂。2008年8月12日,一艘中国籍船舶“胜强一号”在从越南拉沙返回湛江途中,在北部湾海域沉没;2009年3月13日,越南籍运煤船“HP0335”在广西防城港西南偏南约22海里附近沉没,3人死亡……

据广西海事部门初步统计,中越界河北仑河上从事边贸运输货物的船舶有5000多艘,大大超出北仑河航道通航能力。广西东兴海事处处长王日斌称,北仑河几十年来没有得到疏浚整治,水浅滩多航道狭窄,北仑河通航密度大,船舶抢占航道容易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为了维护公共航道水上贸易健康发展,中越两国有必要继续加强区域协作,为加快区域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的环境。”越南中央经济管理研究院副院长武智成表示。

海上搜救被喻为水上交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2003年11月18日,广西防城港市海上搜救中心与越南广宁省1号航海搜救小区签署了《中国防城港至越南下龙高速客轮航线搜寻救助合作协议》,建立了海上搜救合作机制,至今共进行海上搜救合作行动19起,救助船舶9艘,救助遇险人员200人,挽回经济损失1300万元。

广西社科院东南亚研究所研究员孙小迎认为,两国边境贸易政策放开后,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加强水上安全管理,毕竟“界河无小事”。

今年3月9日,中越船舶管理部门成功开启了“破冰之旅”——广西东兴海事处赴越南与芒街市界河码头与船舶管理委员会就北仑河船舶管理、磋商机制、联合执法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8月,中越两国成功举行首次海上搜救应急通信联合演习,为探索中越海上搜救合作新形式、更好地服务公共航道交通安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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