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晚8时,经两天长达16个小时庭审,“10 5湄公河惨案”审判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告一段落,审判长晏晖宣布休庭。糯康为首的6名被告被押回云南省看守所,等待判决。

两天后,“玉兴8号”船主之一、遇难者家属何熙伦发了一条微博:“庭审提前结束了(原定庭审周期为3天),我们各自回家,等候择日宣判。我确认,凶手就是糯康集团和泰国军人,但真正的杀人动机和目的是什么?可能会成为千古之谜。”

他的代理律师潘克则用“期待”来形容等候判决的心情,“通过这个案例推进司法进步,是我们最想追求的。”

“10 5案"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共谋

寸头,灰色便服,嘴角挂着诡异的微笑,被左右两名法警带入法庭时,和身后5名双臂绷得直直的同伙不同,糯康的两手在背后交叉相握,显得相当放松。

在被告席上坐定,头戴同声传译耳机,44岁的糯康身体前倾,面对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及劫持船只罪的4项指控,用傣语重复着“我在寨子里”、“他们(指桑康 乍萨、伊莱等人)去了水上”、“他们自己做主,不听我的命令”、“我事后才知道”,彻底翻供,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庭审第二天,糯康一改全盘翻供的态度,积极认罪,表示愿拿3000万泰铢(约合600万人民币),用于对被害人家属的民事赔偿,希望“得到从轻处理”。其余5名被告人也表达了与糯康相似的态度,但在民事赔偿方面表示“无力赔偿”。

法庭辩论阶段,糯康没有自我辩护,再次承认罪行,请求得到被害人家属及中国政府的宽恕,“最低限度是留一条生路”。其他5名被告桑康 乍萨(以下简称桑康)、伊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均做了与糯康几乎相同的陈述,“不错也已经错了。”

桑康供述,是糯康向他提议作案,理由是中国船只不仅不交保护费,还拉着缅甸和老挝军队攻打他们位于散布岛上的基地。在糯康的指挥下,伊莱负责收集船只信息,和泰国不法军人联系,翁蔑(另案处理)负责劫船搜查,并栽赃放置毒品,目的是给泰国不法军人查毒发生冲突制造假象,一旦邀功受赏,糯康开出的交换条件是对方提供枪支弹药和方便进出泰国码头。

伊莱供述,糯康是组织里说一不二的“老大”,“所有事情都要经过他的同意,我们不能违背他的意思”,“老大”的叫法得到了包括糯康本人在内所有被告的证实。

依照糯康的授意,伊莱在湄公河流域先后两次布置眼线,去位于案发现场的鸡素果树(地名)踩点,并在10月3日和组织另一成员弄罗(另案处理)一起去泰国完成联络,双方用40分钟的时间达成了这桩阴暗的交易。

不过,伊莱称自己从头到尾只“盯”过一艘中国船,案发当天早上7点多,翁蔑在电话里告诉他,有两艘中国船被劫,他立刻征求糯康意见,后者回复“两艘都干掉”。

翁蔑劫船到鸡素果树后,伊莱指令他把船员全部杀完,“杀一个也是杀,留几个没意思”。伊莱称他第二天问糯康杀人的事,糯康说他原本就下令这么做,是翁蔑没听清。

加入组织两年半的扎西卡平时跟着翁蔑,负责开快艇,收入不稳定,有时月入1万泰铢,有时两三个月颗粒无收。他是当庭6人中惟一交代杀害中国船员经过的被告。

据他供述,案发当天他和扎波一起在劫持地弄要(地名)上了中国船后,翁蔑交给他一支手枪,让他看守一名坐在二楼卧室床上的男性船员,并命令说:“如果下面船舱有枪声,就杀了船员,如果不杀,就杀了你。”听到枪声后,扎西卡称当时腰部被一个傣族拿枪顶着,因为害怕就闭着眼睛朝中国船员连射了两枪。乘快艇逃回散布岛后,他和扎波等人从糯康手里领到了1万泰铢和5颗“药丸”。

扎波称自己在组织里是一个月入3000泰铢的“小角色”,平时拿着手机和AK47望风,闲下来也盖草棚。案发当天,扎波上了二楼后,翁蔑让他留在一楼厨房看守两名女性船员,自己用刀划开浴巾,将船员反手捆绑并集中在左舷位置,翁蔑下船前示意女船员跟他走,扎波便留在厨房翻东西吃,这时突然听到密集的枪声,正要往外跑时迎面撞上翁蔑,后者质问他“这么胆小,是不是男人”,边骂边用枪托打掉了他一颗门牙,于是他返回去蹲在地上朝挡板开了两枪。他坚称没射到中国船员。

扎拖波供称,除了在快艇上望风外,他什么都没做,事后和其他人一起听了糯康的“训话”,即谁把杀人的事捅出去就打死谁,连家人也不会放过。第二天,他的妻子从扎西卡处获得了1万泰铢。

糯康集团之外,9名泰国不法军人也是酿成惨案的关键人物。庭审第二天,公诉机关提请10名泰方证人,由泰国警察局副总监西萨瓦上将亲自带队,飞赴昆明出庭作证。

通过多位泰国警员的描述,几项重要事实得到确认:一,“华平号”船长黄勇的尸体是被泰国军人抛下水的;二,无论在岸上的还是登上中国船只的泰国军人都开了枪;三,案发前一天即有军人通知泰国湄公河治安舰队,称次日抵达的两艘中国船上藏有毒品,做好准备。

“我只想知道真相”

作为家属和船主之一,何熙伦需要一个交代,不仅给遇难的哥嫂,也给自己。这一年来,他学会了上网、QQ聊天,开始写博客、微博,所有内容几乎只有一个主题,缅怀逝去的亲人,吁求真相。

在今年春节给哥嫂何熙行、陈国英的一封信中,他写道:”哥哥,嫂嫂,对于你们的深仇大恨,希望你们不要太记挂。妈妈说她没有能力为你们伸冤,兄弟姐妹们也没能力为你们讨回公道、尊严,但是我们一定不会放弃努力,要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要凶手血债血还,即使我们这代人没有做到,还有儿女一代。我深知,若要还你们公道,必须是祖国为我们做主。我也深信,祖国是深爱着她的子民的,国家会尽一切努力,维护她的子民的合法权益,还你们一个公道。”

湄公河惨案庭审期间,何熙伦作为遇难者家属代表坐在原告席上,每一个审理环节他都有质询的机会。庭审第一天,他问桑康和扎西卡“对多少中国船只收保护费”,问伊莱和扎西卡“逃走时有几名中国船员遇害”,没有得到答案。

对于刑事控诉过程中原告律师团的沉默,他在微博上表达了不满:你们是否有违律师的职业操守,是否担当得起守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

律师潘克解释说,不是不想发言,而是不能发言,因为无法接触完整的刑事部分材料,作为民事代理人的律师客观上不具备提问的条件。

庭审第二天,当何熙伦再次针对糯康集团的作案动机,而非公诉人举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发问时,被审判长阻止了,他立即提高声音说,“我觉得‘10 5案’不只是糯康一个人,还有更深的原因。”

事后记者得知,这是他最想说的一句话。

糯康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是中国船只不交保护费?记者向多名资深船长、船员询问后了解到,糯康从未向他们索要过保护费,有的甚至在“10 5案”前从未听说过糯康这个名字。

是报复去年9月22日中国船只被缅甸军队征用清剿自己的大本营?事实上,去攻打的是另一艘船“载鑫号”,“载鑫号”和遇难的“玉兴8号”船型完全不同,如是有预谋的精心策划,为什么会认错?

据不完全统计,仅2008年以来,糯康集团涉嫌针对中国籍船只和公民实施抢劫、枪击达28起,致3人伤,16人死。

东南亚问题专家、记者尹鸿伟在分析“糯康为何找中国船只麻烦”时指出,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老挝金三角经济特区一家中国人设立的“金木棉赌场”的崛起。在金木棉赌场开张前,金三角核心区域最风光的赌场当数缅甸大其力县的天堂赌场,这家赌场就开在糯康的地盘。金木棉赌场自2009年开业后,天堂赌场几乎再也吸引不到来自中国的赌客,客源和收入大幅减少。

尹鸿伟的分析得到了关累港“中盛号”船长吴德昌的证实,他的切身感受是,在湄公河上活动的绝大多数是中国人,2009年以来,这条黄金水道上的安全形势急剧恶化。“10 5案”后,桑康曾听到糯康对组织成员说“想回家的报上来,我们不能再生存了”。

何熙伦最不能理解的是,糯康知道杀害中国船员后果严重,严重到威胁组织在金三角地区的生存,却又试图讨好泰国不法军人换取码头,有意进行扩张,如此分裂的行为,背后是否另有推手?

他最担心,9名不具备引渡条件的泰国不法军人是否就此逃过法律的制裁?

一名参加了庭审旁听的泰国上将在9月21日的新闻通报会上告知,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9名泰国军人的行为超出了他们的职责范围。目前,泰国法院正在审讯参与作案的9名泰国军人,如果法院认定这些军人与13名被害的中国船员有关,他们将会受到审判。估计在今年底,法院会对这些军人作出判定。

“为了家属有信心生活下去,为了湄公河有美好的明天,相信司法机关会公正严惩糯康集团,并继续追捕其他涉案人,让逝者瞑目,让‘10 5案’真正大白天下,还湄公河晴朗天空”,这是何熙伦一笔一划写下的法庭最后陈述。

给湄公河上的国人加一道法律保护

律师潘克在老缅泰三国和金三角地区工作过3年,“10 5案”发生后,他主动通过媒体联系到遇难者家属,愿意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在看了委托人自拟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后,潘克划去了所有出现“泰国不法军人”的内容。

“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没提到泰方。法院根据检察院提供的起诉书审判,起诉哪几个人就审判哪几个人,没有起诉无法审判。”

记者注意到,在一份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示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中,也有类似表述: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所诉泰国政府、泰国军方及泰国第三军区帕莽军营9名现役士兵并非本案公诉机关所指控的被告人,不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应当驳回上诉人的起诉。

不仅起诉对象被严格限定为糯康等6名被告,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精神损失也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换句话说,精神损失赔偿的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潘克看来,这两条硬约束,使“赔偿金额”问题成为代理“10 5案”的一大难点。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遇难者家属只能获得丧葬费、被抚养人必要的合理的生活费用支出两个主要赔偿项目,丧葬费是有限的,被扶养人生活支出又要由受害人的兄弟姐妹分摊,对家属很不利。”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引起了潘克的注意,在这份1992年7月1日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为每人80万元人民币,这意味着“10 5案”受害人家属被保护的合法权益有望成10倍增长。

但好不容易找到的法律依据并非无懈可击,根据该规定的第一条,死亡者遗属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而负责审理“10 5案”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显然不在此列。

“如果法院能够采纳我们的代理意见,无疑是在现行的法律规定框架内,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判中,实现了一次法律适用上的突破,今后在此类案件中,无辜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将能够得到更大程度上的法律保护。”潘克说。

另一大难点是下一步审判之后的执行,也就是民事判决能不能实际赔偿到位。

糯康在法庭上说有财产在国外,愿意赔偿受害人家属。除此之外,原告可以拿着判决书赴国外法院申请民事承认和执行,另外也可以通过国际司法协助,即一国法院根据另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代为或协助实行与诉讼有关的一定的司法行为。

潘克介绍说,目前中国和老挝之间签订了民事和刑事的司法协助条约,但和泰国仅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条约只针对法律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两项司法协助与合作,不涉及民事判决书的执行,而通过外交途径请求对方国家和法院执行既花费时间,也不具备强制力。

“随着中国人走出去的越来越多,对中国公民在海外的人身和财产保护需求愈发迫切。‘10 5案’以后,估计中国会在国际司法协助与合作上有更大的动作,不妨以湄公河流经地区为起点,比如,中国和泰国应当要建立起民事司法协助,和缅甸的临时警务合作应上升到国家间刑事与民事司法协助与合作等。这些都不仅仅是一个湄公河惨案审判的问题。通过一个重大的司法案例从而能够推动法律进步与法治文明,这是我所热切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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