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5日讯以《鳀鱼腐烂,毒气熏晕一船员》为题,本报10月30日A10版、B02版报道了吉林籍船工小王被腐烂鳀鱼产生的硫化氢气体熏倒致昏24天的事。

关于小王的最新情况,记者了解到,11月3日,在石岛渔业协会一成员公证下,王老板和小王的父母在四四医院签下协议,王老板一次性付给小王父母40万元,已花费的7万多元包含在内,双方签字。11月4日,小王父母租一辆救护车,载着小王返回吉林老家。小王目前得到了很好救治,营养不良症状得到缓解。

王老板先后给小王父母打款28万元,5万元未支付,准备等保险理赔结束后再付。小王父亲感觉被骗,“不是说那7万元住院钱不算在这40万里吗?”王父还认为公证人忽悠了自己,“我不识字,他答应我说那住院钱由老板出的!”对此,王老板认为不可理喻。

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庞世峰指出,凡存在法律问题、有重大误解和有失公允的协议都是可以推翻的。小王父亲若对协议有异议,可委托律师研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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