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庆十二号喋血案船长龚泰安昨天押返回台

11月2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远洋渔船金庆十二号船长龚泰安,十三年前酒后在模里西斯海域的渔船上,枪杀12名大陆籍渔工后丢入大海,另3渔工因恐惧跳海下落不明。龚泰安被模国法院以屠杀罪判刑20年,服刑13年后假释并驱逐出境;“刑事局”将他押返受审。警方昨晚将龚泰安(55岁)依杀人及遗弃尸体罪嫌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检察官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当年在船上的台籍船员李有来及潘克伟,也被警方依杀人及遗弃尸体罪嫌函送法办。

法界人士指出,基于“一事不二理”及尊重国外审判权,龚泰安回台判决结果会接近国外的判决,并可折抵已服刑期;被判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机会相当低,但如果台湾法院判决超过龚所服的13年,龚须补服不足部分。

龚泰安被押回台湾后,否认涉及这起15条人命的海上喋血案,只承认因大陆渔工杨勇不服指挥并和其他大陆渔工拿刀反抗,他才开枪击伤杨勇;大陆籍渔工全都自行跳海,他被人陷害成杀人犯。不过“刑事局”约谈渔船大副李有来及船员潘克伟,两人均称龚泰安杀人。

两人说,1999年2月,金庆十二号渔获量未达到公司最低标准,龚要求大陆渔工延长捕捞三个月;但大陆渔工在船上已待三年,合约即将到期,加上长期受龚辱骂,都不愿延长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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