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坡结乡村民黄某,因机动船载客翻船导致32人死亡,畏罪潜逃十三载后自首。此后,本案经天峨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天峨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天峨县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天峨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11月22日,天峨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交通肇事案,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四年。

1998年7月18日是天峨县六排镇街日,早上8时许,黄某无证驾驶自制且未办理营运手续的机动铁壳船,先后在多处码头接客70余人并搭载一批货物后开往县城六排街,当船从小河口驶进红水河中时,由于河水流量大,转弯过急,船上人物过多超重以及操作不当等原因,致使船右侧倾斜吃水,导致整条船翻沉入红水河中,造成韦某等32人落水死亡的特大水上交通事故,事发当天黄某即畏罪潜逃,直到2011年10月28日,才到天峨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证驾驶未办理营运手续的机动铁壳船超负荷人货混载,造成船舶倾翻至3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黄某逃逸,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其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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