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2月5日电(记者 何蒋勇)2月4日,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3名法官专程赶往台州玉环岛,为看管“新东福6”轮的新老船员办理交接和离船船员费用结算手续,终使6名在船上苦苦盼着返家过年的外省籍船员拿到共约20万元的工资款,高兴地踏上归乡征途。

“新东福6”轮在1月17日被法院依法拍卖后,买受人天津某海运公司按成交确认书约定到年后付清最后一笔价款,而原先留船看管的6名船员均系山东等外省籍人,他们人人思乡心切,急于返乡过年,强烈要求离船。办案法官经多方协调,建议采用由第三方指派4名船员和买受人指派2名船员共同看管,先临时移交船舶看管工作,待买受人付清船款后再撤出第三方船员,办理船舶移交手续。该方案得到了各方积极响应,也圆了6名长年漂泊异乡船员的回家过年梦。

据了解,为妥善处理涉船员工资纠纷案件,宁波海事法院推出多项措施,最大限度保护“海上农民工”等劳动者合法权益。

该院郑菊红副院长介绍说,首先是推行一站式快立快审快执。强调调解优先原则,立案庭接到当事人的起诉后,与业务庭法官建立会商机制。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如自愿调解,则现场立案、现场调解、现场确认偿付,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如调解未果,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尽快排期开庭审理,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则当庭宣判。通过依法查控可供执行财产、及时扣船拍卖、债权分配、先行垫付拖欠工资等,为法事人提供从立案、调解、审判、执行直至偿付的全流程服务。其次是实施一揽子集中调解。船员劳务工资往往是一艘船的全部船员或多数船员同时起诉,形成系列案件。

为了早日让船员拿到欠薪,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协商,实行一揽子当场集中调解。2012年共受理船员工资144件,其中结案91件,有91名船员总共拿到744万余元工资款。再就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提供船员追薪诉讼的便利,避免黑心老板提前转移财产或转卖,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确有困难的船员讨薪可免交案件受理费、担保费,缓交申请财产保全费。2012年对84起案件缓减免诉讼费50190万元;对6起案件中的16位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救助资金计32.6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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