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4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台湾船主可通过两岸指定的经营主体尽快展开招收大陆渔船船员工作。

范丽青在应询时说,根据《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双方应在协议签署后尽快交换经营主体名单。此前,大陆业务主管部门已于3月5日将大陆11家经营主体名单通告台湾方面。台方于3月23日至4月7日期间,陆续分4批将7家台湾经营主体名单通告大陆有关方面。大陆业务主管部门已将台湾方面的名单及联系方式通知大陆经营公司,并在网上公布。台湾船主可通过两岸指定的经营主体尽快展开招收大陆渔船船员工作。(记者吴济海 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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