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船员不幸溺亡 家属获赔35万
8月14日,漳州浯屿边防派出所联合浯屿村渔业协会,调解一起因渔船工人不慎落海溺水身亡的赔偿纠纷案,船主蔡某赔偿死者家属35万元。
南平人吴某受雇于蔡某的捕鱼船。8月1日早上7时许,吴某搭乘小渔船从浯屿码头驶往蔡某的捕鱼船,在爬上船时不慎掉入海中,船上船员立即报警并施救,十分钟后吴某被救起并送往龙海市医院,但不治身亡。
8月3日,浯屿边防派出所、浯屿村村委、浯屿渔业协会的人员组织死者家属和船主进行调解,死者家属向船主提出5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而船主难以接受。经耐心调解,最后船主一次性支付死亡赔偿金、家属精神损失费、丧葬费等共计35万元,当场付清,并签订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