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海事局获悉,昨日,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第十次会议在津召开。大会就各方共同关心的《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海事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等议题进行深入研讨。

会上,各国代表首先就《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履约情况进行交流讨论。《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是保护船员权益、保障船员体面劳动的重要公约之一。公约在吸收国际劳工组织以往近70部单项法令基础上,从海员上船工作最低要求、就业条件、起居舱室、健康和社会保障保护、遵守与执行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规定,对海员权益保护、航运市场公平竞争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新加坡、缅甸、中国、菲律宾、泰国等国代表就该公约的履行情况做了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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