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朱来华)从事海上渔业生产的船员被螃蟹钳伤并不少见。但临海桃渚的李师傅竟因多次被螃蟹钳伤而意外死亡。李师傅是军人家属,该事件属于军属维权纠纷。在桃渚镇人民调委会的调解下,死者家属获赔59万多元。

今年8月,临海桃渚的包先生租用了一艘渔船从事海上捕捞,李师傅受雇上船作业。期间,李师傅多次被螃蟹钳伤,出现了寒战、大汗淋漓等症状,身体极度不适。

9月28日,李师傅前往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李师傅系感染性休克,脓毒血症,重症肺炎,急性肾功能不全,最终不治身亡。

李师傅突然去世,引发了经济赔偿纠纷。远在江西省某部服役的儿子随部队领导一起赶到桃渚,协助地方政府处理善后事宜。

死者家属认为,李师傅是在受包先生雇佣期间被螃蟹钳伤导致死亡,包先生应一次性承担赔偿责任。可包先生有顾虑,他不知道自己投保的渔业保险能理赔多少,何时到位,大笔赔偿金一下子付清有困难。

针对包先生提出的实际想法,调解工作人员一边向保险公司了解理赔情况,一边做死者家属的思想疏导工作,并提议将赔偿款进行分期支付,以减轻包先生的压力。

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船老大包先生自愿支付给死者李师傅的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抢救医疗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59.88万元。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分两次付清,第一期在3天内交付20万元,第二期付清余款39.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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