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域是我国沿海南来北往船舶航行必经之地,由于通航环境复杂,也是海上交通事故多发水域。

昨天,记者从浙江海事局召开的“2014年浙江省海上搜救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11月,浙江海事局共组织海上搜救行动222次,救助遇险船舶130艘次,救助遇险人员1396人,获救遇险人员1335人,人命救助成功率95.6%。

处置多起搜救难度大的突发事件

11月12日17:45,浙江海事局接报称:由舟山驶往南通的香港籍散货船“港辉”轮,与张家港驶往福州的舟山籍化学品船“建兴67”轮在虾峙门南锚地以东约1.5海里处发生碰撞,致“建兴67”轮右舷第三舱破损进水,船上10人撤至救生筏待救。

接报后,浙江海事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派“海特111”等前往现场救助,协调“甬港消拖1号”等船前往现场进行防污染处置,调用舟山、宁波防污应急设备库应急设施设备前往现场,组织相关专家对险情处置进行指导和评估,同时发布航行警告,协调散化船前往事故现场对“建兴67”所载货物进行过驳。事发后不久,10名船员就全部被救起,事故损失被减少到最低。

今年以来,借助“两支力量”(即有海上资历的“专业力量”和由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组成的“补充力量”),浙江海事局成功处置了多起险情等级高、搜救难度大、社会影响广的海上突发事件。

今年,浙江海事局进一步拓展与气象、海洋、通信等部门的沟通交流,获取第一手气象海况资料,及时将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发送到相关船舶、单位和海上从业人员。

社会力量参与险情搜救有望获奖励

为了调动社会船舶参与海上搜救的积极性,今年8月,浙江海事局与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浙江省社会力量参与海(水)上搜救奖励管理办法》,目前已报省政府审批,今后,社会力量参与海上险情搜救,将有望获得一定的奖励。

此外,浙江海事局还为在海上搜救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志愿者和社会力量积极申报IMO(国际海事组织)“特别勇敢奖”等荣誉称号,为在海上搜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力量向国家海上搜救中心申报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同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申请、宣传,引起浙江省各地政府对海上搜救工作的重视,从财政经费中拨出专门款项对海上搜救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如台州温岭市当地政府专门设立海上搜救专项补偿基金,每年100万元表彰在海上救助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社会应急待命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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