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开始受理检辩方就“世越号”判决上诉

当地时间2014年11月11日,韩国法院11日判处失事客轮“世越号”船长36年徒刑。韩国检方此前曾在庭上要求法院判处“世越号”船长李某死刑,判处大副姜某、二副金某、轮机长朴某无期徒刑,判处其余船员15至30年有期徒刑。

据外媒报道,10日,韩国一家法院开始受理“世越号”沉船案中,检方和辩方的上诉申请。

报道称,韩国检方希望上诉法庭重新考虑对船长和14名船员中部分人的死刑要求。而辩方则对判决提出上诉,希望法院重新考虑量刑的严重性。

2014年4月16日上午,“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包括失踪者)、142人受伤。目前,仍有9人下落不明。

“世越号”沉船事故的首次庭审于去年6月10日举行。船长、一等和二等航海师、轮机长等4人被控杀人,另外11名船员涉嫌业务过失导致客轮沉没与遗弃致死,韩国检方曾建议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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