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于行拘十五日及罚款

21日,广东海事公安局对“10.15”无证驾驶砂石船碰撞肇庆西江大桥事故的船员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10月15日18时许,一艘砂船通过广茂线肇庆至高要区间西江大桥时撞上铁路桥桥底钢梁。事故发生后,肇庆海事局按照职责和要求开展事故调查。调查中,调查人员发现当事船员无相应船员适任证书,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即向广东海事公安局报案。

海事公安局接报后立即开展调查。查实,10月15日,船员林××、陈××在没有船员适任证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船舶“粤佛山工2038”从肇庆禄步水域开往肇庆黄岗水域,在通过肇庆西江公铁两用大桥时,触碰下航孔横梁,造成该桥部分铁路设备损坏,铁路中断行车,其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构成无证驾驶机动船舶。

据悉,当地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正对该船撞桥事件开展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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