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东营海事处获悉,近日,中国海事局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新《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生效的记分办法有哪些新要求?船员朋友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咨询了东营海事处从事船员管理的执法人员。

哪些船员适用这个办法?

《办法》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了所有经注册取得服务簿的船员和引航员、游艇操作人员均适用新的记分办法。

哪些违法行为需要记分?

新版记分办法分别在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两个方面,明确了110种船员违法行为,其中海上违法行为54条,内河56条。

记分分值有什么变化?

船员违法记分的规定更严厉了,其中规定一次船员违法记分分值包括15分、8分、4分、2分、1分五种。在110种需记分的船员违法行为中,记1分和2分的只有24%,记4分及以上的高达76%,更多达47种违法行为,需对责任船员记8分或15分。例如,在船在岗期间饮酒超标的、租借适任证书的、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的,都需对责任船员记15分。

需要对哪些责任船员记分?

《办法》规定,船长、大副、轮机长、当班驾驶等都应各自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覆盖面更广了,值得注意的是新办法规定“船员在船职务职责未明确的,对船长实施记分”。

扣留证书的怎么处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15分后,海事部门会扣留船员适任证书,被扣留证书船员须参加为期5日的培训考试。除非该名船员已经考试合格,否则在证书被扣留期间,不能在船舶上继续服务。船员需参加法规培训的,可向最后被实施船员违法记分地、船员注册地或船员适任证书签发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名。海事管理机构收到报名后,对符合规定的会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培训。好消息是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东营海事处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道,新版船员记分办法较老办法要求更严、涵盖更广、记分规则更明确。提醒广大船员朋友提前了解办法有关要求,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相关法律法规,争做“中国好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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