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记者从日照海事局获悉,日前,该局执法人员对靠泊在日照港西9泊位的利比里亚籍“SAMANTA”轮进行PSC检查时,发现该轮船长为缅甸籍,且其适任证书做工粗糙,防伪标志浑浊,防伪针孔为机械打孔,孔的边缘无激光打孔的烧灼黑色等多项疑点。执法人员随即登录缅甸主管机关网站未能查询到该适任证书的任何信息,通过细致缜密的询问,船长最终承认证书非缅甸主管机关签发,是伪造证书。

在检查《垃圾记录簿》时,执法人员发现该轮有近期在中国海域将0.25立方米B类垃圾和0.15立方米C类垃圾排放入海的记录,按照2013年1月1日生效的《MEPC.201(62)决议》的要求C类垃圾在任何海域禁止排放入海。经调查,排放点位于上海附近海域,距领海基线12.3海里,在此位置 B类垃圾可以排放,C类垃圾禁止排放。面对证据,大副承认不熟悉《决议》要求,错误地认为船舶距岸超过25海里可以将C类垃圾排放入海。

日照海事局依据公约相关条款对该轮滞留,要求船公司配备合格船长,并对两项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因海事行政处罚由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管辖,日照海事局按程序将案件移交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海事部门。目前,该轮所有人已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船长,相关的行政处罚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了解,这是日照海事局2016年查处的首起重大违法案件,下一步,日照海事局将继续按照2016工作会议的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三化”建设,为创建“平安海区”建设、服务蓝色经济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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