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成立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为切实履行国际劳工组织《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维护海员合法权益,促进温州海运经济和谐发展,在温州市总工会的指导协调下,温州海事局、温州市交邮工会、温州市交通运输协会于近日成立温州市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三方协调机制中,温州海事局、温州市交邮工会、温州市交通运输协会,分别代表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海员工会组织、航运企业组织。三方协调机制办公室设立在温州海事局。三方机制的主要职责包括分析温州航运产业发展形势,研究相关政策和制度对温州海上劳动关系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通报全国和浙江省海上劳动关系情况与问题,商议温州市航运产业劳动用工制度、工资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生活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海上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等。
未来在三方机制框架下,将以保障海员合法权益、服务航运企业发展为宗旨,加强温州市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海员工会组织和航运企业组织三方就涉及海上劳动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经常性沟通与协调,促进温州市海运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据了解,2015年8月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式批准我国加入国际劳工组织《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这对我国海员获得体面劳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温州市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温州市海运经济发展以及产业职工维权的重要保障,是浙江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对于海员权益保护的相关要求方面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