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3岁的船长涉运载偷渡客入境,29日在香港区域法院承认偷运非法入境者以及危害他人生命两项控罪,被判入狱40个月。

该名内地船长万某某被控在年初运载7名印度、巴基斯坦及孟加拉国偷渡客入境,在大屿山海域被截获,案中7名非法入境者分别支付2.2万至5.6万元费用,由所属国家乘飞机到广州,再由陆路到珠海乘船偷渡来港,在今年2月7日清晨4时被截获,他们抵港后随即申请酷刑声请留港。

辩方求情指被告在事件中只收到300元作报酬。控方指船上没有救生衣,没有航行灯及灭火器。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