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17日对36名船员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6月19日象山县再对11名船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6月19日凌晨5时30分,中国渔政33205船在舟山海域巡航时发现,浙象渔27027渔船正在该海域航行。6名执法人员立即跳上橡皮艇准备登临检查,但浙象渔27027无视停船指令,开始加速逃跑。中国渔政33205船紧追不放,在两艘船近距离接触时,船员使用水泵、啤酒瓶和灭火器等物品对政执法人员人身攻击。经过两个小时的追捕,执法人员于7时57分强行靠帮登临,将渔船控制。

经现场勘验,该船携带有流刺网作业网具,鱼舱存有新鲜渔获物30余箱,共有船员11人。执法人员当即将该船扣押至石浦渔政码头。

象山大队完成前期取证工作后,将该案于当天移交给石浦边防所,6月20日,象山县公安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侦查,船上的11名船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截至目前,象山共有47名船员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一步,象山将做好“以法释案”宣传教育工作,倡议渔民自觉遵守禁渔管理规定,杜绝非法捕捞,监督举报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禁渔秩序。同时,继续扎实推进“两战”执法行动,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坚持违规行为露头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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