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全市2016年度休(禁)渔补助资金于11月30日发放完毕,全市参加今年南海伏季休渔和珠江禁渔的1139艘渔船、2206名渔业船员共获296.7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

据悉,根据《广东省休(禁)渔补助实施方案》要求,在每年珠江禁渔期和南海伏季休渔期结束后,由市财政对经市渔业部门核定参加休(禁)渔的捕捞渔船船员实施生活补助,旨在缓解渔民因执行南海海域伏季休渔和珠江流域禁渔制度造成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参加海洋休渔的渔业船员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参加内陆禁渔的渔业船员每人每年补助1100元。市海洋与渔业局按程序完成了相关工作。11月30日,市财政负责的休(禁)渔补助资金290.77万元已划入符合发放资格的渔业船员银行账号;火炬区财政负责发放的补助资金5.93万元也将尽快划入符合发放资格的渔业船员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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