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员而言的三条真理是:大海是危险的;任何人改变不了自然规律;每个人都会犯错误。对第一、二条真理人们无能为力,只能掌握规律顺应,避免受伤;而第三条规律是人们可以有所作为的。事实证明,目前大多数船舶事故的主要原因并非船舶驾驶人员缺乏技能及培训,也不是船舶缺乏相应设备规章与程序,而往往是驾驶人员在从事具体工作或履行职责中缺乏正确的思想认识与工作态度。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三个案例吧!

案例一

2012年1月13日,载客4000多人的“歌诗达协和号”在意大利沿岸航行途中与一凸露的礁石碰撞,在驾驶台下方船体上划出53米长的破口,造成船舱大量进水,船舶搁浅,并大角度倾斜,32人在这场事故中死亡。调查报告显示,对夜航船舶来说,该船船长过于靠近海岸线航行,并且未保持安全航速。同时,他也受到擅自登上驾驶台乘客的干扰。另外,调查组认为驾驶台值班人员在整个过程中表现得过于消极,未根据船长指示给予任何必要的警告或建议。

案例二

2009年2月25日,一艘装载35000吨航空煤油的油船“VALLERMOSA”轮在引航员指挥下驶往英国某燃料码头,该轮在最后时刻被告知取消靠泊计划。由于计划突变,“VALLERMOSA”轮在没有拖轮协助的情况下尝试返回原先的锚地。在此期间,引航员忙于应付本应由船长负责的诸多事务,导致他无法集中精力指挥该轮通过南汉普顿水域。同时,没有得到引航员指令的驾驶台值班人员也未主动向引航员报告相关情况,且所有的值班人员也未尽职了望,直到最后一刻才关注到船舶处于危险境地。但为时已晚,最终导致船舶和停靠在码头的另外两艘油轮发生碰撞,致使三艘船舶均严重受损、需要大规模修理。

案例三

2009年2月27日,货船“MARTI PRINCESS”轮驶离土耳其海岸,当时该水域的能见度至少5海里。21时40分,船长上达驾驶台,发现船首右舷的“ILGAS”轮迎面而来,且相距很近。同时发现在船首左舷还有另外两艘船舶。在船长全神贯注于避让“ILGAS”轮的过程中,他未注意到处于船首正前方的集装箱船“RENATE SHUTLE”轮,而下达了“恢复原航向”的指令。四分钟后,“RENATE SHUTLE”轮船首撞入了“MARTI PRINCESS”轮的第二货舱。事后的综合报告显示,“MARTIPRINCESS”轮和“ILGAS”轮的值班驾驶员均未正确判断当时局面,导致两轮发生紧迫局面。同时双方驾驶员也存在未正确进行无线电沟通、未正确使用导航设备进行定位和避让等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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