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丹东市纪委和辽宁海事局党组纪检组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规定精神,12月29日,丹东海事局党委下发通知,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工作。

通知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加强党纪党规学习,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海事“五个禁止”规定,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打招呼、早发信号,把管和治体现在日常,切实使干部职工认识到位、思想到位,始终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坚决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崇廉拒腐,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单位、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通知强调: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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