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船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海管函〔2015〕30号)文件要求,渔业船员应当按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为落实文件规定,加强渔业船员管理,维护渔业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船舶及船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吴中区农业局于12月29日至30日,在吴中区金庭镇艳阳度假酒店举办了全区渔业普通船员上岗培训班。

本次培训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校承办,并邀请了省渔港监督局浏河分局丁国斌局长、苏州市渔港监督处张建洋处长、苏州市渔船检验处朱宏滨科长,分别教授了水上安全与渔船应急应变、渔业法规、驾驶知识等课程。此外,金阊区留园街道红十字会的李峻绣女士和吴中区森林消防的战士还为渔民朋友讲解了急救知识,并现场进行了急救、消防等实操练习。培训结束后,吴中区渔港监督站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并对考试合格人员发放渔业普通船员证书。

金庭镇、光福镇、香山街道共计438位渔民参加了本次培训。渔民朋友均表示此次培训不仅让他们学到了渔业法律知识,而且让他们学到了急救、消防等实打实的本领。此次培训不仅落实了新规定的要求,也增强了渔民的安全意识与自救、互救的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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