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印发《2017年石狮市渔业船员培训方案》,决定对经考试、考核后取得渔业船员证书的普通船员,给予300元/人的财政补助。根据以船为单位组织申报船员培训的特点,经培训考试后,由考试发证机关确认的船员合格名单,补助金额由石狮市海洋与渔业局直接划拨至沿海各镇,由各镇根据符合条件的船员名单,以船为单位发放。

2017年,石狮将充分利用休渔期、台风或大风期间渔船返港等时机,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协会、渔业村、中队等基层机构的作用,不定期开展渔业船员培训,确保渔业培训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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