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海员的贡献,世界上一半的人会受冻,另一半人会挨饿。”这是国际海事组织曾经给予海员的评价。

在我国,海运承载着50%以上的国内贸易运输和90%的国际贸易运输,包括95%的原油、99%的铁矿石等重要能源资源的运输。海员对于我国实施“海洋强国”“航运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所起的作用同样至关重要。

但近年来,受国际航运业持续低迷、海员收入偏低等因素的影响,海员中也出现了“弃船上岸”“离船离职”的现象。而个税问题是导致海员队伍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陆海人员收入差距基本拉平

“船长一个合同期为6个月,这一期间,仅个人所得税就得交4万元左右,基本上是一个月的工资,负担挺重的。”一位跑了多年远洋货轮的船长说。

另一位远洋船长也说,他每年有6个月出海,6个月在家休息。“出海的时候收入会比较高,但扣除个税后只有1万多元。如果在家休息,只能拿基本工资,大约1000多元。”“有的时候,可能各种各样的支出扣完,工资卡里一分钱都不剩。”

以前,陆地与海上人员的收入差距有5、6倍,现在基本上拉平了。而在陆地上工作,可能有更多的发展机会,至少可以频繁地回家。

据山东海运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海运权属单位)船员部经理韩有行介绍,山东海运船上人员收入结构分为陆上工资、在船工资、劳务费及奖励。

“陆上工资数额较小,在船工资是船员们主要的收入来源。”韩有行介绍,劳务费主要针对洗舱、自修等工作进行发放。奖励主要针对船长和轮机长合同期结束进行考核后发放。目前海员无浮动工资发放。

近年来,随着船员优质资源的减少,为稳定船员队伍,吸引优秀船员加入企业,山东海运对船员提供了和市场水平持平或略高的在船工资。为保障船员权益,遵守《劳动法》,从未因个人工作失误而扣罚过船员工资,不适任岗位的人员也只是通过更换人员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绩效工资设定比较困难。”韩有行说,如果在船工资基础上,再加部分绩效工资进行考核,会给企业增加人员成本负担,因而无法普及。

在个税缴纳方面,海员们普遍反映“负担较重”,且呼吁多年一直得不到解决。

山东省船员服务协会一份资料介绍,2006年1月1日,普通公民个税起征点为1600元,海员的起征点为4800元;2008年3月1日,普通公民个税起征点调整为2000元,海员的个税起征点仍为4800元;2011年9月,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普通公民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2018年10月,普通公民个税起征点再次上调至5000元,而海员的个税起征点依然没有调整。当前我国针对海员已无任何税收优惠。

十多年间,陆地个税起征点提高了218%,而海员个税的起征点没有任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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