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疫情须知

1.什么是冠状病毒?

冠状病毒是一大类病毒,已知会引起疾病,患者表现从普通感冒到重症肺部感染不同,例如中东呼吸综合症(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SARS)。新型冠状病毒(nCoV)是一种先前尚未在人类中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如此次中国武汉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

2.冠状病毒潜伏期多久?


目前病毒的潜伏期,从现有病例来看,平均是7天左右,短的2到3天,长的12天。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何症状

就目前现有病例来看,主要的症状是发烧,有低热、甚至高热的现象;干咳为主;三五天之后出现气短、胸闷;有的病人会出现呼吸衰竭、休克的症状。

4.什么情况下需要就医?

凡有发烧症状的要及时就医,特别是接触过病例的,尽早就医。

5.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船员疫情防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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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流动性大,船上空间小而封闭,船员活动密集,又缺乏陆地上有效的医疗支援与保障,因此船舶一旦发生疫情,将很难得到有效控制。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卫生保健中易发生流行及大流行的急性呼吸道疾病感染预防与控制的临时指南》,以及2002年船舶防抗非典疫情的措施经验,对船舶提出以下防范建议:

及时通报疫情

船公司应及时向岸基和船舶通报船上疫情进展,不得瞒报,要使员工和船员充分了解新型冠状病毒风险。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在国境口岸以及停留在国境口岸的交通工具上,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时,国境口岸有关单位以及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卫生检疫机关报告。

第一百零九条 《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规定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指:

(七)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情节的;

第一百一十条  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六)至第(九)项行为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尽量不要更换船员

在春运客流量大以及疫情未有效控制期间,尽量不要更换船员,以免增加人群交叉感染几率。

 减少船岸交流

船公司应制定临时安全政策,近期尽量不安排船岸交流、登轮检查、内审外审、维修保养等活动,禁止一切登轮参观访问和家属探望。

 加强梯口控制

在船舶靠泊作业期间,船长应督促梯口值班加强梯口控制,严格检查所有登轮人员证件,无关人员一律禁止登轮。同时在通报有疫情的国家和港口,禁止船员靠泊期间离船。

 严控限制区域

船舶应严格控制登轮外来人员的活动区域,在主甲板设立理货间和接待室,控制代理、理货、工头、供应商等外来人员进入船员生活区。

 注意食品安全

✦ 船舶伙食应从正规供应商处申购,避免从发现疫情的港口和地区购买伙食,近期应多补充新鲜蔬菜水果,减少肉禽类肉制品的摄入。

✦ 生食和熟食的砧板和刀具要分开,不吃生食品,尤其是生肉类和海鲜。

✦ 尤其注意不要食用野味。

 增强防护配置

公司应主动给船舶提供防护符合规定的口罩,船员在靠泊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与任何有感冒或类似流感症状的人密切接触,靠泊期间尽量避免外出到公共场所以及与牲畜和野生动物接触。

 开展疑似排查

船长应加强船舶疑似病例安全排查,对于靠泊期间发现任何外来人员有类似感冒、咳嗽、发烧等症状时,应立即驱离船舶并同时通知代理和工头或有关管理组织;如果发现船员有类似症状,靠泊期间应立即安排离船就诊;如在航期间应先安排隔离,不要让有症状船员参与集体活动,并及时向公司通报船员症状。

 注意个人卫生

船员应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物,洗手时用肥皂或健康洗手液,将在外边工作的衣服放在更衣室内,不要穿回自己房间,勤用消毒液泡洗工作服。在咳嗽和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防止飞沫喷溅,用过的纸巾最好集中焚烧处理。

正确的洗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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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船员尤其应在此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


保证充足睡眠:睡眠不足对海员大脑神经系统功能有伤害,不光会记忆困难、情绪不稳定,工作效率低下,还会降低身体免疫力,进而降低身体对冠状病毒的防御能力。

加强体育锻炼:在船上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积极运动,保持合适体重,增强体格。

戒烟少酒:关于网上传的“吸烟能预防冠状病毒感染”,人民日报郑重辟谣,“吸烟不但会减低身体抵抗力,增加感染几率,而且万一感染发生重症的风险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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