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海员与海上人权组织(HRAS)联系,呼吁给船员以及跟船员接触的有关人员提供更高水平的个人防护设备(检查人员、引航员、码头工人等等),包括口罩和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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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月31日,根据国际卫生条例宣布新冠病毒为国际关注的紧急公共卫生事件,引发了全球对这一传染病的更多反应。

而对于海员的健康,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第4.3条有规定,强调船旗国应向海员提供职业健康保护,并在安全卫生的环境下在船上生活、工作和训练。

在全球范围内,NorthP&IClub之类的港口国措施的详细报告越来越多,其中强调了限制和对PPE的需求,例如在澳大利亚,船员在船上的公共场所必须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希腊规定,在船上有医务人员的情况下,任何小于2米的距离,船员都必须穿戴防护装备。

最近,英国港口协会首席执行官理查德·巴兰坦(Richard Ballantyne)表示:“PPE用品,包括消毒剂、口罩等防护用品,在某些港口已开始用尽,将带来很大风险。”

比如最近报道的Tomini Destiny船长拒绝在孟加拉国吉大港港口卸载的事件,由于船员担心与未恰当穿戴防护设备的码头工人装卸作业,会给船上带来安全隐患。该船长要求在船上进行的日常操作中有PPE供船员使用,包括手套和口罩,以及通过驳船远离港口码头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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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口罩,国际航运公会(ICS)建议:

尽管口罩可能提供某种保护-特别是在与船外人员互动时有暴露的危险,但是通常不建议常规使用口罩作为防止COVID-19的措施。世卫组织建议在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口罩是适当的。如果一个人健康,则只有在该人正在照顾疑似患有新冠肺炎的人的情况下才需要戴口罩。

然而,这一观点并不为海员所认同,海员希望寻求更大程度的保证,以提高个人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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