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服务网|新闻中心|航运|船舶|海事|港口|船员|图片|人物|企业|指数|专题|潮汐
潮汐表 艘船宝

交通运输部关于成立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部  2022-01-04  我要评论  

导读:

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云南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直属海事局:

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云南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直属海事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36号)要求,切实做好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在国内港口换班工作,保障船员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决定成立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工作专班,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工作职责

全面掌握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在境内港口换班工作开展情况;对船员换班工作进行调度;协调推动解决船员换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联系方式

专班联系电话:010-65299809

专班工作邮箱:cyhb@msa.gov.cn

三、其他事项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航运企业、船员服务机构、船舶代理机构及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在境内港口合规换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均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专班反映。专班将及时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联系沟通,努力推动解决相关问题。


交通运输部
2021年12月31日

① 凡本网注明“海事服务网CNSS”的信息作品(包括文字、图片等作品,下同),版权均属于海事服务网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海事服务网CNSS”。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网联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海事服务网CNSS)”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CNSS官方帐号
延伸阅读

我来说两句 已有0条评论,



登录 注册     您的评论通过审核后将发布成功
史略
百科
CNSS产品库
  • 潮汐表
  • BDI
  • 船舶定位
  • 船员模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