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MPA发布公告,公告称符合条件并持有以下文件的到达新加坡港口的船员,允许上岸休假。

公告如下:

1.从2022年4月1日起,在到新加坡港的已完全接种疫苗的船员,将被批准上岸休假。(注:在接受了两剂辉瑞生物技术公司/Comirnaty、Moderna或世界卫生组织紧急使用清单中的任何疫苗(如Sinovac-Corona Vac、Sinopharm和Astra Zeneca)两周后,即被视为完全接种。)

2。在启动疫苗接种者旅行框架(VTF)后,新加坡继续监测当地和全球的COVID-19情况。

3.从2022年4月26日0时1分起,已完全接种疫苗的船员如果希望在港口上岸,应在授权港口的检查站向移民和检查站管理局(ICA)工作人员出示以下文件:

(注:授权登陆地点,如滨海南码头、西海岸码头、裕廊渔港或指定港口闸口。5个指定的港口关口是吉宝入口船员清关办公室(在吉宝码头自由贸易区),巴西班让船员清关办公室(在巴西班让码头自由贸易区),三巴旺门(在三巴旺码头自由贸易区),裕廊港正门船员清关办公室(在裕廊港自由贸易区)和大士港船员清关办公室(在大士港自由贸易区)。)

a.有效的海外/新加坡疫苗接种证书。

b.有效的护照。

c.SGAC/e-HDC(至少在下船前三天在线提交)

d.有效的签证(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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